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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單位:成都天府時代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投訴內容: 我在該物管公司所轄的時代豪庭2期一家公司拜訪,門衛登記了我的證件且收了20元的押金(沒有押金條等憑據)而且什麼也沒説,於是在下午6.30齣門想問回20元押金,門衛説在下午6點過後出門就不退還押金。。。我覺得很鬱悶,還是第一次聽到這種不成文的收費規定,居然拜訪小區人家還要收押金,且還在自行規定的時間外不退還押金!!!請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