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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單位:東方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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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了5月9日從昆明到福州早上7:30的航班,沒有提前通知取消,居然默認成10號同一時間的航班(沒有即時通知消費者,沒有知情權)。打電話95530,打了一兩小時,居然沒有人接聽,這算什麼大航空公司??本來想改簽在同一天的其它時間,但由於實在打不通電話,我取消了航班,無奈改到了前一天。 本來因為取消航班而改簽的前三天和後三天可以不用費用,但就因為服務不週,打不通電話,損失了時間、金錢和本來平靜的心情。明明是航空公司的問題,為什麼多出來的差價要由消費者來負責?另外還有別的費用和一系列的麻煩事應該找誰去理論? 東航的服務真的太差了,若大的航空公司居然沒有投訴電話,真的是投訴無門吶!!大公司還真了不起哈,賺錢的同時連服務也不用了嗎?這樣下去遲早又是被吞!!! 看到之前也有消費者投訴東航,希望12315和執法部門能充分發揮作用,衣食住行,這個行對於經常出門的人來説也是很重要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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