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上海新凌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投訴內容: 2013年1月份在移動營業廳辦理套餐買的手機,1月底出現不能發送短信,在售後點進行過維修,2月初又出現同樣的問題,在售後點進行過維修,3月20號又出現不能發送短信,在售後點進行維修,4月10號又出現同樣的問題,在售後點進行維修。4月16號HTC總部來電,可以免費進行更換主板,4月19號至售後網點,被告知更換主板要在2個月以後,目前沒貨。或者是自費支付800元的維修費。是否可以用退貨。嚴重的欺詐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