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一個18961864303的手機,當地電信未能及時有效的通知我,致使二月份手機費高達850元.
2月6號,我上網上營業廳衝了200元交1月份話費,看2月份的實時話費,嚇我一下,已經600了(平時每個月都是200左右),先前沒有收到任何電話和短信,説我話費600了,我打電信客服詢問,告訴我這個手機這個月不用就行了。其實我本想這個月先停機的,客服説不行,只有挂失才能停機。我8號就又看了下變成800了.最後我只能打電話,挂失停機。直到3月份,我才去重新補的卡,補卡還要交30元,問了下2月份話費要交850。
這件事上我是有錯,難道電信就一點責任也沒有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