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南京聚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訴內容: 我於2013.3.5與南京聚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商定以300.00一百克的價格購買化學試劑硫代雙乙醇一瓶。並於3.7號匯款到該公司指定賬戶6228481048188026973劉清華,公司地址:南京棲霞區甘家巷街387號,法人:張永福,聯絡人:王中和,我懷疑該公司有進行網絡行騙的嫌疑,希望有關不能能夠核實該公司的存在性,讓這樣的事情少一件是一件。 謝謝! 201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