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因公司客戶維護需要於2012年8月通過網絡交易的方式與該公司達成網絡合作,以0.048元每條的短信價格購買了10萬條使用該公司提供的短信平臺來維護我公司的客戶。使用一次後發現該公司不誠信經營,私自扣除用戶發送的短信量(即每提交1萬號碼,實際只發送1千)於是要求退餘下的短信款約合4500元。在他們獲知我有退款意向後,經多次的協商未果,最終不接聽本人電話!於是在2012年1月份通過南昌工商局繩塔分局進行投訴調解,在繩塔分局魏先生的協調下。他們答應退款,並且當着魏先生的面做 了承諾,與10日內還款,誰知這10日之內又有了變故,他們借用其他種種名義,強行扣除餘下短信款。不予以退還!忘貴平臺能夠給予解決此問題,不甚感激!(相關聊天的記錄都已經截圖上傳,説有發生的事情均是客觀存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