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在一號店買了HTC的手機,洗臉沾到水就黑屏了。後多次電話一號店的聯絡電話,佔線無人接。最終,無奈寫了郵件聯絡,期間,由於私事出國無法聯絡此事。數天后,回來繼續聯絡一號店,終於聯絡上,卻藉故説已經超過退貨時限,不予受理,讓我自行聯絡商家。我無奈同意,但給的商家電話,一直無法聯絡。又聯絡一號店,告知會聯絡好商家主動聯絡我,我接受。不過幾個小時,自稱投訴科的一號店服務員來電,説過時效,不再受理,自己就是投訴科,無須投訴可自行找尋附近商家自行解決。
哎,本來深知客戶買完東西就是弱勢,凡事忍讓,但一號店推諉過分,投訴科氣勢囂張,大過年的也欺人太盛!無奈投訴,雖不報太大希望,但求一線可能。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