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2-11-11凌晨00:01:14在名為“木木家”的淘寶店舖(“嘉興穆森電子商務責任有限公司”旗下品牌),以1折優惠價,29.8元成功秒殺標價為298元的大衣一件。由於淘寶雙11交易量大,故等到11.18我才詢問賣家何時發貨,對方給予“超賣”無貨的回答,並要求我主動退款(在此之前,賣家從未主動聯絡過我)。賣家表示,這場秒殺只有5件庫存,並且是按拍下付款先後順序發貨(庫存是由買家自己設置的,當時卻有300多人成功拍下付款)。不久我在買家評論區內,看到比我晚2秒付款的買家都收到貨了,對此賣家始終無法給出合理解釋。在多次交涉無果後,我諮詢淘寶官方客服,結果客服查到我的衣服並無“超賣”標示(標示以淘寶客服查證為準)。我將此結果告知賣家,賣家在謊言被揭穿的情況下,仍然拒絕承認過錯,並且提供不出任何“超賣”證據,最後甚至態度惡劣的讓我退款後找淘寶小二投訴(淘寶規定,退款後才能投訴)。
在這場明買明賣的交易中,賣家利用卑劣促銷方式,賺取買家點擊量及交易量,最後又編造“超賣”的謊言,拒絕發貨,並要求買家主動退款。
對於買家的欺詐行為,希望有關部門能嚴懲並給我們消費者一個合理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