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京東商城在2012年11月11日前後三天既11月10日到11月12日,推出滿99元送1010元禮券活動,但是他沒有註明禮券的性質,也沒有説明這1010元要拆分成近10種不同類別的禮券(原來京東商城的券分兩種:京券和東券,前者沒有使用限制,後者只有買京東商城內限制種類的商品才可以使用,而且要達到禮券10倍以上的購物額度才可以使用相應禮券)。等我發現時候已經晚了。。。我11月11日下單買佳能(Canon) EOS 650D 單反套機(EF-S 18-135mm f/3.5-5.6 IS STM 鏡頭),6999元,送1010元禮券(注:它沒有註明禮券的性質),11月15號收到貨,我11月18號問京東商城我的禮券什麼時候到,他們説好要等。11月22號禮券到我的京東帳戶,被拆分成8種不同性質禮券,而且禮券使用期限是2012年11月15日到2012年11月30日,這個期限比禮券到我的京東帳戶日期提前了7天。原來着是京東故意逼消費者趕快買他們的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