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於2012年10月14日在好樂買鞋城網購了一雙彪馬休閒鞋,價值356元,當我收到貨後我覺得鞋子顏色不好看,依據好樂買的售後承諾7日內可以無理由退貨,而後我將鞋子原樣寄回上海倉庫,好樂買賬戶信息一直顯示在處理當中,現在已經超過好樂買官網上承諾的3至5日得出處理結果的期限,我對此特別不滿意,多次致電到好樂買北京總部後,客服一直説稍後會有工作人員處理,可現在都過去兩天了仍未有音信,這樣無緣無故地拖延處理時間使我覺得我的消費者權益受到嚴重損害,望消協相關部門能給予我幫助,幫我早日解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