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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國民航局對7月16日因一兒童登機未購票致使航班延誤的情況作出了回應,稱由於乘客一行人首次乘坐飛機,並非故意逃票,不構成犯罪。此外吉祥航空也于昨日上午表示已與相關單位密切溝通,對旅客的賠償工作也已啟動。但中國政法大學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張起淮認為,民航局的回復內容雖看似包容了“逃票”兒童,但存在袒護和包庇瀆職的安檢人員的嫌疑。
民航局:非故意不構成犯罪
昨日,中國民航局航空安全辦公室副主任李繼承回應稱,7月16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發生的4歲兒童逃票事件,經核查,涉事的5人中有2人是成年人,3名兒童,其中最小的僅4歲。5名乘客都是第一次搭乘飛機,對民航的購票政策不了解,誤以為身高不足1.2米的兒童不需要購票,所以這名4歲的兒童沒有買票。後經過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認定,這5人沒有故意逃票的行為,沒有其他不良目的,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所以在16日18時,經公安分局教育給予了放行。
另外,北京晨報記者從首都機場了解到,經查,該兒童確實未經查驗有效乘機證明,但在登機前已經過安全檢查。首都機場將嚴格執行安全標準,完善安全管理及查驗流程,確保旅客出行平安。
吉祥航空方面也于昨日通過官方微博進行説明,7月16日,旅客登機完畢後,乘務長在與地面服務人員交接時發現機上旅客人數與艙單不符,經逐一核對後,發現一名4歲兒童並沒有登機牌且無有效機票信息。出於安全考慮,機長按照手冊標準決定啟動清倉程序。而目前吉祥航空一直與相關單位保持溝通,配合調查,且已啟動當日航班旅客的補償工作。最後,吉祥航空提示,12周歲以下兒童搭乘航班需購買兒童機票,2周歲以下嬰兒搭乘航班也需購買不佔座的兒童客票。
昨日記者從旅客王先生處獲悉,吉祥航空表示將每人支付200元延誤賠償。
專家:有包庇安檢員嫌疑
針對民航局的回復,中國政法大學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北京市航空法學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張起淮認為,民航局回復內容中所表現出來的態度並不妥當,“對於這件事的回復本該從民航局自己的責任、安全措施的落實、當事人的責任三個方面來説,但民航局只回復稱逃票兒童非故意、未違法,而選擇忽略了真正安檢過程中的漏洞。
張起淮表示,民航局的回復內容避重就輕,看似寬容了逃票人員,但實際上是為安檢系統和人員“開了綠燈”。“這樣的回應帶有袒護和包庇瀆職人員的嫌疑,其實這件事暴露出來的是民航系統工作人員和安檢過程出現漏洞,對於一個四歲的孩子,雖然可以以不是故意的而不追究其責任,但暴露出來的漏洞和瀆職才是最需要注意的。”張起淮稱,民航局的回應有可能使未來的安檢系統産生更大疏漏,繼續埋下安全隱患的種子。
(田傑雄 吳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