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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黃金周火爆的場面再次留在人們的記憶中。人們又一次議論是否應該增加或取消黃金周。但無論多少條理由,黃金周帶來的巨量的旅遊收入卻是實實在在存在的。隨之,旅遊業中的各項産業也順便再次被社會各界關注。
當然,旅遊購物、旅遊商品是跑不掉的話題。有些人在怒氣沖衝地抨擊偽劣景區和強制購物——偽劣景區和強制購物必須嚴懲,但當看到、聽到一些所謂專家以憤怒的語氣提出的不少違法、違規、違反程序、超越旅遊部門執法權、處處體現人治的建議時,不禁憂心忡忡。
目前,我國有數萬個自稱是“景區”的單位,而通過各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評定的A級景區僅有7000余個。這意味著,數量眾多的“景區”並沒有完整執行旅遊景區質量標準,游離在旅遊管理部門的監管之外。即使是A級景區,只要沒有違法的文化展示,對A級景區中文化展示的評價也不在旅遊管理部門,而在相應等級的評定委員會。景區是否摘牌,須由相應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根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置。如“經復核達不到要求的,或被遊客進行重大投訴經調查情況屬實的景區,按以下方法作出處理:一、由相應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根據具體情況,作出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的處理。對於取消或降低等級的景區,需由相應的評定機構對外公告”進行相應處理。各級旅遊管理部門無權直接把A級景區摘牌。
對於強制購物,旅遊管理部門有權依法依規懲治導遊、旅行社,但無權懲治購物店,更無權懲治無照經營者。而且,不能因某些商店有強制購物現象,就要把工商執法權轉移給旅遊管理部門;也不能因某些商品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就把産品質量執法權轉移給旅遊管理部門;更不能因某些食品不合格,就把食品衛生執法權轉移給旅遊管理部門。
旅遊管理部門在處理強制購物時,不僅要依法依規懲治導遊、旅行社,更要代表全體受損害者要求相關部門加強執法。各相關部門應依法懲治違法單位,該哪個執法部門執法的,就應由哪個部門處理。該警告的警告,該罰款的罰款,該登出的登出,違法的經營者該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地方領導也應依程序監督各相關部門的執法,而不應代替相關部門執法,更不能由各級地方領導認定懲治程度。
旅遊業的健康發展需要全社會的監督,尤其需要媒體的監督。但監督不能以所謂專家的觀點替執法部門確定懲治標準,更不能隨意改變執法權限。
旅遊業的健康發展需要法治,而不能用人治。對長期存在的強制購物這一頑疾,需要發揮各相關執法部門的作用,在社會各界的監督下,加大執法力度,讓遊客更完美地享受到旅遊的快樂。(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