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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泰國《曼谷郵報》28日報道,泰國旅遊和體育部將於7月修訂2008年出臺的《旅遊業及導遊註冊法》中的部分條款,以克服旅遊“零團費”和“低價團”帶來的問題。
報道説,泰旅遊部門此次修訂法規是為了推動旅遊業進一步提供高質量的旅遊産品和服務。其中最大的調整之一,是要求泰各地旅行社根據旅遊區及當地消費水平,制定相應的最低團費標準。
重新修訂的《旅遊業及導遊註冊法》一旦獲得司法批准,違法收取比最低團費更低費用的旅行社將受到嚴懲。
泰國旅遊業部分人士對此發出抱怨,認為此舉在世界範圍內也屬罕見。他們認為,不同旅遊市場的需求不同,很難制定最低旅遊團費。況且“零團費”和“低價團”問題形成原因複雜,僅靠制定最低價格並不能完全解決問題。
中國駐泰國大使館領保處工作人員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説,中方一直在推動並攜手泰國旅遊部門解決“零團費”和“低價團”問題。27日,我駐泰使館發佈了專門針對“低價團”的提示信息,提醒擬來泰旅遊的中國遊客選擇信譽良好、資質齊備、守法經營的組團社;參考合理價位報團出行,切勿只考慮價格而忽略風險,對低報價,尤其是明顯低於旅行成本的報價,要格外小心,保持警惕。(記者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