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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次出國旅遊主要就是想帶著我母親看看,是我精心策劃準備的送給我母親的生日禮物,沒想到讓她這麼遭罪,生日當天的晚飯,就是一個塑料餐盒裏面裝著一碗白麵條。我從沒見到過我母親吃這麼敷衍的一頓長壽面,當時我特別心酸,覺得對不起我的母親。”報名參加新加坡五日遊的遊客張蕊(化名)對法治週末記者説道。
據張蕊介紹,此次出行的線路是通過網站上找到的國內一家著名的5A級旅行社的定制路線,該旅行社已創立20多年。選擇報團也是考慮到有老人隨行,報團可以省心一些,沒想到結果卻是讓她精心策劃的生日禮物變成了一肚子的苦水。
“線路設計本身就在騙人。景點都是大老遠的讓我們下去拍照,然後就馬上走人。在新加坡的行程通知裏根本沒有提到購物,但是在短短半天裏,帶著我們去了兩個半購物點,我所説的半個就是指在大巴車裏都不放過我們。車子剛啟動就開始推銷産品。上車後導遊的歧視性言語很多,因為買的東西不夠多,導遊直接用擴音器對我們全車的人喊‘你們難道不知道,你們報的就是一個購物團嗎?’可是合同裏只字未提購物團的任何內容。”張蕊對法治週末記者説。
隨著中國旅遊業的發展,境外遊成為越來越多國人的選擇。根據商務部和中國國家旅遊局的數據顯示,2015年中國遊客出境旅遊超過一億人次,境外消費超過1.2萬億元。但是境外遊火熱的同時,一些境外遊的亂象也隨之浮現。
忽悠購物假象多
國人在日本購物的時候被忽悠,退貨退不了,投訴也無門。同樣在韓國、泰國等地區也出現類似的問題。海外購物的陷阱越來越多。為什麼這些跨國的騙術愈演愈烈,背後又有什麼樣的問題存在呢?
“五一”小長假期間,日本東京新宿的兩家免稅店生意興隆,這裡擠滿了中國的遊客,他們還沒來得及看商品的説明和標簽就被導遊和導購急忙的催促著結賬。大部分人買了納豆精、酵素和深海魚油等價格不菲的保健品。等付款時卻被告知,商品一經出售概不退換。酵素在街角的普通商店只賣幾千日元,可是在免稅店裏卻要翻好幾倍。無條件退貨的購物常規在這裡也行不通。
日本免稅店的貓膩早在2012年就被日本NHK電視臺曝光過。一位在日旅遊的中國遊客説:“在日本我們知道是沒有假貨的,所以食品的安全,化粧品藥品的安全都很放心。”
日本《關西華文時報》社長黑瀨道子説:“日本有很多專門為中國大陸游客定制的産品,經過相關部門審核就能上市,但是品質並不一定最好,同樣的産品在免稅店和普通商店的價格要相差一倍以上。”一位導遊向NHK電臺表示,一個月下來從遊客購物回扣以及各種名目中收取費用的收入可達1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5.9萬元)。
日本法律明確規定,導遊禁止收取各種名義的回扣,違者將被逮捕。然而現實情況卻是導遊會把保健品説成藥品並誇大産品的效果向遊客推銷,店員有意誤導宣稱産品是藥局專賣。導遊會刻意選在同一時間段將遊客帶入免稅店,以製造人多爆買的場景。自2014年中國駐日大使館就接到過很多消費者在日購物被騙的投訴,使館也就此問題多次與日本消費者廳和日本觀光廳等部門交涉。但相關部門都已退貨為商家的額外服務,日本無強制規定,或定價由商家決定,政府部門無權干涉等理由拒絕提供協助。
雙重面具看遊客
“晚上出去隨便吃點。因為並不是第一次去韓國,所以也沒有特別留意菜單,進門便喊服務員點了一碗拉麵和一罐可口可樂,吃完結賬的時候才發現價錢不對,普通的易拉罐可樂折合人民幣要80元一罐。一碗拉麵要人民幣260元。只是一家街邊小吃店。又不是五星豪華酒店。我要來了菜單,發現上面的價錢確實是可樂14000韓幣。後來有朋友告訴我,店員如果是看到一個人來並且不是韓國人的話,會拿出一份特意給外國人看的菜單,菜單上的標價是正常價錢的好多倍。都怪自己不小心,以後不管是不是熟悉的地方也要當心這種陷阱了。”經常出差韓國的李萌(化名)對記者説道。
是歧視還是誤解,當國人越來越多走出國門週游世界時這樣的問題也越來越多。這種侵權發生時又當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
中國社科院旅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劉思敏曾在關於境外遊客遭“歧視”的採訪中表示,類似這樣的事件的取證難度很大,很多時候都是事後才了解緣由。而且我國遊客的國際經驗相對較少,又出於“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的心理,所以遇到類似的情況也就選擇了“吃虧是福”。
今年3月13日韓國A頻道電臺在飲食×檔案中披露,一些韓國餐館直接帶中國團體遊客卻禁止韓國人入內,店家將中國生産的白菜説成是韓國生産,還有的餐廳將2013年的螃蟹用來做海鮮火鍋。據韓國《東亞日報》報道,在首爾某家化粧品店內市價約合300元人民幣的馬油産品只售相當於韓國國內五分之一的價格,這些産品都是專門賣給中國遊客的假貨。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導遊説道,跟團遊目前幾乎沒有利潤空間,很多韓國地接社在接到中國遊客的時候都已經是賠錢的狀態,要想賺錢只能靠購物拿回扣或者增加自費項目。今年1月,韓聯社在報告中指出,價格欺詐和對遊客的不友好行為在短短數年,就榨幹了韓國對中國遊客的影響力,讓他們不願意再次來韓國。據《朝鮮日報》報道,為整治針對中國遊客的宰客行為,今年4月起,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實施“觀光狗仔隊制度”。遊客在遭遇強制購物和無資質導遊等事件時,可以撥打韓國觀光社或韓國旅遊業協會的專項投訴電話,最高可獲賠3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8萬元)。
維權路在何方
新加坡五日遊的另一位遊客王月(化名)對記者説:“四組家庭,我現在知道的有三組家庭都已經投訴了。我感覺旅行社就像仲介一樣把我們外包出去了,到了當地什麼都不管,導遊和車輛全部都不是他們旅行社的。我們現在投訴又和我們打合同的擦邊球,説合同上寫到的每個景點都去了,景點都是帶我們在門口拍照,根本沒有進去遊玩。他們還在國內機場向我們每人收了180元人民幣的小費,旅遊法明確規定這是違法的。目前溝通的結果就是退還每人180元的小費以及每個家庭賠償一瓶紅酒,如果不滿意就走法律程序,因為我還要工作平時也很忙,法律維權的過程太複雜,而且本來我們的團費並不是很多,和旅行社溝通也不是想要訛他們什麼,就是想要一個有誠意的答覆,沒想到他們卻依舊這麼敷衍。所以我就準備一直找他們協商。目前也就是這樣的辦法。”
異國他鄉,語言也不通,當遭遇到強買強賣、消費陷阱等情況時,應當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及回國後又有哪些途徑可以維護自己的利益呢?
我國旅遊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當得利行為。旅遊法還規定,旅行社組織、接待旅遊者,不得指定具體的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行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遊者行程安排的除外。發生違反以上兩款規定的情形,旅遊者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三十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費用。
劉思敏表示,旅遊行業的整頓,要看執法力度和可持續性。如果能出臺旅遊法的細則或者司法解釋,能夠把強制購物和強制的另行付費項目等內容細化,特別是處理條款、處罰規則。這樣就可以降低遊客維權的成本,從而加大旅行社和導遊違法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