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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壞孩子”決不是天生的,在研究和歸因上需要十分慎重,切忌簡單化,避免給這類孩子及其家庭貼上某種標簽。
■陳衛東
“壞孩子,你從哪來?”最近共青團北京市委的一項調查研究顯示,沒有天生的“壞孩子”,青少年不良行為發展起始於一些小毛病,存在一條明晰的不良行為發展軌跡。(《中國青年報》5月12日)
法國教育思想家盧梭在論及兒童不良習慣時指出,出自造物主的東西都是好的,一到人的手裏就變壞了。那麼,“壞孩子”是如何造成的呢?調查發現成長環境是主因,包括家庭、學校、社會等因素。一個特別凸顯的調查數據是,在被調查的有不良行為青少年中,80%都有來自家庭環境的影響。
確實,孩子的不良行為及其發展演變,很大程度上是家庭環境和教育不給力所致。在接受調查的青少年中,家庭結構不完整、功能不健全的比例很高,比如父母離異、家庭養育能力弱、溺愛、管教片面,以及只重視物質滿足,不重視孩子的精神需求等問題。在這種環境中生長的孩子,因為得不到來自家庭的正常關愛、有效引導和管束,容易導致放任自流、我行我素等不良行為的滋生。
所謂的“壞孩子”,他們的不良行為往往肇始於一些小的“惡行”,但因為得不到及時有效的糾正,導致野蠻生長,一旦突破臨界線,就變成大缺陷,出現不良行為甚至違法犯罪。古人告誡“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説的正是這個意思。調查顯示,抽煙、喝酒及逃學、曠課、夜不歸宿等不良行為是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高風險因素,打架鬥毆、辱罵他人、與社會不良人員聯絡較多、上網成癮以及攜帶管制刀具等不良行為的危險程度也很高,六成犯罪青少年在犯罪前大多具有2—5種不良行為。
此外,“壞榜樣”對孩子成長的負面影響不容忽視。良好的同伴環境是孩子健康成長的重要條件,尤其是來自身邊的力量。調查表明,結交不良朋友是孩子沾染、強化和放大不良行為的重要誘因,特別是有近似行為和價值取向的孩子聚在一起,會相互感染,滋生更多不良行為。
筆者特別想指出的是,滋生青少年不良行為甚至違法犯罪行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所謂“壞孩子”決不是天生的,在研究和歸因上需要十分慎重,切忌簡單化,避免給這類孩子及其家庭貼上某種標簽,造成周圍人群甚至整個社會對他們進一步的隔閡、孤立甚至是歧視,從而導致“壞孩子”融入和回歸社會困難,出現對立情緒、對抗心理,刺激和增加其他極端行為。因此,社會和公眾不應過多關注“壞孩子”問題的起因和追責,而應更多地關注和重視這類人群的需求,給予他們更多的尊重、寬容和幫扶。
在所謂“問題家庭”生長是孩子的不幸,但某種程度上也是家庭的無奈和無助。我們不應過於苛求孩子及其家庭,而應深入研究這些問題給孩子成長造成的種種顯性和潛在影響,及時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持,給予他們應有的尊重和隱私保護。在現實社會中,有不良行為的青少年,特別是犯罪青少年回歸社會時,面臨的困難是多方面的。在就學、就業等方面往往得不到公平對待。在大多數情況下,僅僅依靠孩子和家庭的力量很難走出和擺脫這一困境,他們需要全社會更多的寬容和支持。否則,他們可能會陷入成長的惡性循環。
總之,在筆者看來,對待所謂的“壞孩子”應做到“四多三少”:多一點尊重,多一分寬容,多一分關愛,多一點支持;少一點指責,少一點冷漠,少一點歧視。
(作者係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