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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5月4日至10日是第三屆聯合國全球道路安全周。世界衛生組織5月7日在有關主題宣傳活動上發佈了《中國兒童道路交通傷害狀況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顯示,道路交通傷害已成為我國0~17歲兒童傷害致死的第二位死因。
而這些小生命在道路上的逝去,原本能夠避免。
機動車違法是最主要原因
2009年起,我國的汽車産銷規模持續位居世界第一位,汽車保有量快速增長。《報告》顯示,截至2013年年底,我國機動車保有量達到2.5億輛,汽車有1.37億輛,公路通車里程434.6萬公里,機動車駕駛2.79億人次。激增的汽車與自行車、摩托車、行人等共同構成了日益複雜的道路交通環境。相對於成人,孩子由於身體、智力的特點和行為特徵,在道路交通安全中容易受到傷害。
據2013年的道路交通事故報告,19620起道路交通事故中,導致兒童死亡的事故共計3749起,3994名18歲以下的少年兒童死亡。
《報告》分析,機動車違法是導致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原因,比例高達87.09%。“傷亡兒童最主要的交通出行方式是步行和乘機動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巡視員王強指出。
王強介紹,在機動車違法行為導致兒童傷害的事故原因中,無證駕駛和未按規定讓行這兩項違法行為導致的兒童傷害比例最高,分別為12.42%和9.73%,其次是超速行駛、逆向行駛以及違法會車等。
正確使用約束系統能有效降低車內兒童死亡率
對中國的兒童道路安全,世界衛生組織駐華代表處代表施賀德表示了強烈關注。在會上,他連續用了多個“為什麼”表達他的擔憂:在北京,為什麼有這麼多人騎車不戴頭盔?為什麼有那麼多人乘坐機動車不係安全帶?為什麼有這麼多的機動車佔道?為什麼有那麼多的孩子不用安全座椅?
乘坐機動車是很多5歲以下兒童出行的主要方式。據介紹,交通事故發生時,頭部傷害是導致兒童傷亡的主要原因,而使用諸如安全座椅以及兒童安全帶之類的約束系統是保護頭部免於受傷的主要措施之一。
世界衛生組織研究報告顯示,制定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能夠將交通事故傷亡人數降低50%;正確使用兒童約束系統,能降低車內1歲及以下兒童70%的死亡率,1至4歲兒童54%的死亡率,4至7歲兒童59%的死亡率。
接下來的數據對比懸殊驚人:發達國家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的比例超過90%,而在中國,這一比例卻不足1%。
“應該立法推行強制使用兒童乘車約束系統。”施賀德建議,對於兒童在選擇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出行時,也要立法推行強制使用兒童安全頭盔。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但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角度來説,我國尚缺乏對未成年人監護人職責的要求。”《報告》建議,要明確完善監護人對兒童道路交通安全的職責和義務。
兒童交通安全教育應納入強制性課程
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蘇風傑介紹,截至2012年底,中國0至14歲青少年兒童達到2.22億人,佔全國總人口的16.4%。
該《報告》研究組曾針對孩子出行的乘車認知開展了專項調研。調研顯示,無論在城市還是鄉村,兒童乘坐副駕駛位置、乘車時肢體伸出車外等交通安全風險隨處可見,未使用任何約束裝置。
《報告》指出,我國公民存在交通安全意識薄弱、乘車安全經驗相對缺乏等現狀,更未形成全社會重視兒童交通安全的氛圍。該《報告》編委會主任之一、中國疾控中心慢病中心主任王臨虹認為,我國目前還沒有國家統一制定的兒童交通安全教育強制性課程,各地也缺乏長期有效的多部門合作,造成兒童及其家長對避免事故、應對事故和如何逃生缺乏了解,導致兒童作為乘員、行人等身份參與道路交通時,沒有普遍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
《報告》強調,改善兒童交通安全環境,可從優化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兒童安全活動場所、強化兒童交通事故院前急救資源配置等方面入手。(本報北京5月7日電 本報記者 金振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