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原始標題:教育機構員工倒賣200萬條家長信息
6人被控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受審,均在北京從事教育培訓工作
昨日受審的6名被告人,均在北京從事教育培訓工作。新京報記者 浦峰 攝
新京報訊 (記者張媛)昨日下午,海淀法院公開審理一起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受審的6名被告人均在北京從事教育培訓工作,他們被指控非法買賣大量家長個人信息,所涉及的個人信息數量多達200余萬條。
偽基站案牽出大量家長信息
劉女士的兒子現年10歲,就讀于昌平區沙河的一所小學。劉女士告訴辦案人員,她從2005年開始使用一個北京移動的手機號碼,印象中只在學校的登記冊裏登記過,在公開場合從來沒有公佈過這個手機號,可是從2010年兒子開始讀小學起,她就總是收到關於教育培訓、詐騙、代開發票的廣告,嚴重影響到自己的生活。
直到海淀警方後來在偵辦一起偽基站案件時,發現涉案人員電腦中存有劉女士和大量家長信息,於是逐一開始排查,進而查到了教育培訓機構從業人員捲入其中,控制了楊迪等6名嫌疑人。
據案件公訴人、海淀檢察院檢察官白磊介紹,在這起案件中,像劉女士這樣受影響的數量龐大,“他們幾乎所有人對於垃圾短信已經麻木、無奈,從證據上看,沒有人選擇報警,都只能默默忍受。”
個人信息經多次轉手倒賣
昨日下午,海淀法院公開審理此案,6名被告人均在北京從事教育培訓工作。
據檢方指控,2011年至2013年間,被告人楊迪在海淀區華鷹大廈等地,多次利用在培訓學校、教育公司工作的便利條件,私自拷貝複製公民個人信息共計200余萬條。2011年至2013年間,被告人徐威從楊迪手中將其全部買走。之後,被告人劉育紅從徐威處購買60多萬條,被告人苑士斌再從劉育紅處拷貝複製50萬條。2014年二三月間,被告人牛玉春、劉萬里從徐威處購買5萬餘條。
六名被告人當庭全都認罪,檢方建議參照他們各自的立功、自首等情節酌予量刑。合議庭表示將進行評議,宣判結果另期宣佈。
■ 追訪
出售家長信息 每條賣5厘錢
依據上訴指控內容,在本起案件中,源頭是1989年出生的楊迪。
楊迪稱,他從內蒙古鄂倫春來京打工,2011年初任職于一家教育培訓機構,這家公司自己就掌握大量家長信息,於是自己偷偷拷貝了一些準備賣掉。在檢方指控的作案時間內,他至少在三家機構待過,其中一家還主動給職員發一些家長信息,以幫助他們開拓市場。
這些“明的”、“暗的”得到的信息共約200多萬條,每條信息包含學校、年級、學生姓名和家長姓氏、聯絡方式,部分信息還包括學生的家庭住址,最後都被他通過網上分批售出,前後獲利1萬餘元,折合一條信息才5厘錢。
而在楊迪之後,被告人徐威發揮了“承上啟下”的作用,他將楊迪手中的200萬條信息全部買下,並轉賣給了其他被告人。
據徐威供述,2011年他剛創業成立公司,需要招收學員,正好此時他就收到一條短信,稱手頭有學生家長的精準數據,有需要可以聯絡。發信息的人正是楊迪,徐威先花了2000塊錢,得到了理工大附屬小學等海淀7所小學學生家長的電話。
“我試著打幾個電話招生後,決定將信息全部買走”,徐威隨後找短信代發公司,以5分錢一條的價格,大批量群發垃圾短信。據他估算,憑藉這些群發短信,自己每年能增加25%的招生量,同時還加價以近2萬元的價格將部分信息賣出,買家就是他的同行。
■ 探因
犯罪誘因:拓展業務挖掘客戶
“他們作案目的主要是輔助拓展業務和出售牟利”,檢察官白磊介紹,由於教育培訓行業需要有大量客戶,成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誘因。受利益驅動,一部分犯罪嫌疑人實施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並將上述信息應用到業務的擴展之中,以挖掘潛在客戶,並由此催生了公民個人信息的非法交易市場。
而據海淀檢察院提供的數據顯示,2010年受理的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中,有26人將獲取的公民信息用於業務推銷,佔該類案件總人數的63.4%;另有14人單純為二次出售牟利而獲取信息,佔總人數的34.1%。
就此案白磊介紹,目前警方繼續根據信息買賣的線索尋找上下游,有理由懷疑這些信息是從學校流出,因為只有學校因各種原因收集家長信息,但至於是在哪個環節,則是此類案件的難點。
白磊表示,對於這種情況,只能是呼籲公民注意個人信息保護,從自身減少洩露幾率,同時司法機關加大對此類案件的查處力度,並呼籲教育主管機關加強管控,防止200萬家長信息的再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