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目標,並將青少年法治教育作為實現這一目標的關鍵舉措之一,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從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此舉可謂抓住了法治社會建設的關鍵。
所謂法治社會,就是全民信仰和踐行法治的社會,其前提是法治精神在全社會的普及、法治文化在全社會的形成。而這種精神的普及、文化的形成無外乎兩個途徑,一是來源於人們在實際生活中的內在體驗,二是來源於外在的教育和引導。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恰恰具有基礎性意義。
人的觀念塑造和習慣養成基本上是在青少年時期完成的,而且一旦形成,便十分牢固。想通過教育手段使一個法治觀念薄弱的成年人觀念幡然一新,以期重新養成法治信仰會比較難。這就是法治教育要“從青少年抓起”的根本原因所在。此外,國民教育體系具有系統性和完整性,對於絕大多數沒有接受過專門法學高等教育和從事過法律職業的人來説,其大部分的法律知識都只能從國民教育階段習得。因此,國民教育體系中的法治教育水平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全社會、全民族的法律素養水平。
要切實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並使之收到實效,需要確定切實可行的教育方針。專門的法學教育是一種職業教育,屬於高等教育的範疇,其大多數知識超出一般青少年學生的理解能力。因此,我們必須明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體內容,是培養法治意識而非灌輸法律知識。其重點必然是憲法教育,也就是要將依法治國的理念以及憲法確定的各項基本原則、基本制度作為教學重點,再兼顧其他法律制度中最為基礎的部分。
法治教育,教材先行。近年來,部分地方中小學雖然先行先試開設了不同形式的法律課程,但沒有統一、專業、科學、權威的教材卻是一大缺陷。由於缺乏一套這樣的教材,授課教師大多只能憑藉自身對法律知識的興趣和見解選擇性地講授,隨意性很強,從根本上制約了教學水平的提高。因此,我們必須集優秀教育專家和法學專家之力,儘快編制出一套既具有專業水準,又適合青少年認知特點且容易為中小學教師所駕馭的教材。
法治教育,師資為本。絕大多數中小學教師都不具備法學教育背景,而科班出身的畢業生又極少投身中小學教育,這是制約青少年法治教育水平提高的另一瓶頸。要解決這一問題,最關鍵的舉措是要在師範院校中開設法學課程,對師範生進行相當程度的訓練,使其具備紮實的基本法律知識,掌握面向中小學生的法律知識教學能力。
法治教育還需保障教學課時。中小學課程體系經過長期打磨已經十分穩定,多年來變動極少,在不增加學生課業負擔的前提下開設新課實為不易。但要真正實現法治教育進課堂,就不能滿足於在其他學科中進行滲透式教學,也不能滿足於開闢興趣式的第二課堂,而必須通過對品德、思想政治等系列課程加以綜合統籌,安排合理課時開設專門的、正式的法治知識課程。
當然,將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並不意味著只能由學校來單獨完成這一任務。法律是一個實踐性極強的領域,應當充分利用各種社會資源為法治教育服務。在美國費城的憲法中心,憲法宣傳片可以拍攝出令人動容的史詩大片水準,憲法發展史中的事件和人物可以設計成各種讓孩子們流連忘返的遊戲。因此,法治教育利用社會資源不能簡單地局限在聘請法治副校長、組織學生觀看法治電影等傳統方式,應當鼓勵學校和社會利用各種可能的資源,創新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