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武:不易過度渲染富士康“十連跳”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21日 16:5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央視網

    今年以來已經發生“九連跳”事件的富士康,再次發生慘劇。深圳警方證實,21日清晨富士康一名員工墜樓身亡,這是今年以來富士康科技集團第十個墜樓的員工,這些墜樓者8死2傷。(5月21日中新網)

    就在該男工自殺前夕,幾乎全國的所有媒體剛剛就富士康“九連跳”做了熱烈的討論,包括深度報道。觀點大致集中在富士康制度太多,缺乏人文關懷。在我看來,富士康“十連跳”是一種現象,它揭開了當前一些用人單位刻薄待工的冰山一角。這裡邊,企業、勞動監管部門都難逃其咎。也因此,個人認為,不易過度渲染富士康的“十連跳”。

    人體就像一個彈簧,勞累、緊張就是外力。當勞累、緊張超過極限或持續時間過長時,身體這個彈簧就會發生永久變形,精神就會走向崩潰。但一直以來,這並沒有引起人們的足夠重視,尤其是沒有引起有關單位、部門的重視。

    不妨拿加班來説。中國《勞動法》要求,企業實行每週40小時工時制度,以每週40小時為基礎計算加班加點時間。可仔細算來,真正能夠做到“40小時”工作制的有幾家企業?加班後,能夠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支付“加班費”的企事業單位又有幾家?職工的“休息權”為何被一次又一次的剝奪?究其原因,除了企業沒有“道德”,就是政府職能部門的失職。一些地方工會形同擺設,勞動部門狐假虎威,甚至作威作福,勞動權益保護意識濃厚,但力度淡薄,轟轟烈烈地宣傳,奄奄一息地執行,令人扼腕。

    怎樣才能工作並輕鬆著、生活並快樂著?個人認為,職工應學會“自保”,講究“統籌方法”,不蠻幹、拼幹、死幹,有松有弛、勞逸結合;有關單位要繁榮職工娛樂文化生活,增強單位對職工之間的情感慰藉,善待員工;工會、勞動保障等部門要以“生命尊嚴”和“國家責任”的名義,嚴格勞動執法,切實維護勞動者的“休息權”、“生命權”;各級政府要多措並舉為勞動執法開綠燈,譬如實行勞動執法垂直,增強執法力度和執行效力;公安、法院、檢察、司法等部門要加強對類似“九連跳”事件的法律認定、刑事審判等,嚴厲懲戒那些“惡霸地主”型企業單位。

    企業要時刻流淌道德的血液。富士康“十連跳”雖然是個案,但它敲響了企業刻薄用工的普遍警鐘。希望富士康的“八死二傷”,帶給用工單位和有關部門的,除了震痛、思考,還有積極的補救措施,接下來能為職工創造一片寬嚴相濟、關懷今生的工作環境。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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