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方:王家嶺礦難真正“意外”的是什麼

發佈時間:2010年03月30日 08: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3月28日13時40分左右,山西華晉焦煤有限責任公司王家嶺煤礦發生一起透水事故。經進一步核查,初步確認發生事故時當班下井261人,升井108人,153人被困井下。

  據新聞披露,事故原因初步了解為正在井下作業的建築工程隊在打礦道中,“意外”鑿穿地下水所致。似乎每一起礦難的原因中都能找到“意外”的因素,當事責任方也樂於尋找這些意外因素,一旦“意外”成立,那麼責任方就可以免責或者減少責任。所以,每一次礦難之後初次調查結論時呈現出的“意外”原因,公眾並不意外。

  但是,在王家嶺礦難中,除了這一初步調查的原因裏有“意外”的色彩外,公眾真正“意外”的到底是什麼呢?王家嶺煤礦項目是經國家發改委核準、國務院常務會議批准的省重點項目,該項目投資51.68億元。在公眾的理解中,如此重點的項目建設,前期的工程論證與地質考察應該是相當完善的;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産也該有足夠的保障;違法施工違規作業等現象絕對不應該出現在這樣的重點項目建設中。

  遺憾的是,這一國家重點在建煤礦到底還是發生了悲劇。循著該事故可能是因為“意外鑿穿地下水所致”的原因追問,哪些地方是礦井建設中絕對不能碰的含水層,這裡的地質條件施工方和監理方都應該完全清楚才對。如此危險地段還會被鑿穿,那説明什麼?新聞裏披露,王家嶺礦井項目計劃於今年10月投入運營,提前5個月完成工期。事故的發生,與“趕工期”又有沒有關係呢?

  現在看來,王家嶺礦難,我們意外的不是那些被告知的“意外”原因,如此重大的國家項目建設竟然也會發生礦難悲劇,這才是真正的意外。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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