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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河南開封市福利院,被安置在福利院的孩子們在高興的堆積木、學畫畫、跟著阿姨們學知識,孩子們住宿的房間裏溫暖、乾淨、整齊。圖為孩子們在堆積木。中新社發 王中舉 攝
1月6日,河南蘭考,公安、消防等專家在7名遇難孩童火災現場進行勘察,警方已將現場封鎖,目前起火原因仍在調查之中。1月4日,蘭考縣收養孤兒和棄嬰的“愛心媽媽”袁厲害家裏發生火災,造成7名被收養者喪生,一名兒童受傷。事故發生時,袁厲害收養的18名孩子中有10人不在現場,他們有的在學校上課,有的由袁厲害交他人代管。中新社發 王中舉 攝
中新網開封1月9日電(記者 齊永) “7名孤兒生命和6名幹部責任擔當若能換來孤兒救助體系完善及社會進步,我感覺值了!”河南蘭考縣宣傳部一名官員對記者説。蘭考縣7死1傷的火災事故相關責任人已經被停職,該起事故原因係住宅內兒童玩火所致。
“愛心媽媽”袁厲害收養棄嬰曾受質疑
袁厲害,從1987年起至今已收養的棄嬰超過一百多名,大的工作結婚離開了,袁厲害因自費收養這些先天性殘疾的棄嬰獲得了“愛心媽媽”的美譽。但也有人説她“拿棄嬰騙低保”、“利用孩子攏財”,不斷向政府部門“伸手”提條件包攬工程等,被公眾指責為拿棄嬰當作搖錢樹斂財,袁厲害是“辦好事走了樣。”
2011年9月,有媒體報道稱,袁厲害的棄嬰“收養處”臟亂差,四處灑落著破舊襪、鞋子和衣物;廚房內放置發黃的饅頭和玉米,上面爬滿了蟲子。附近的村民當時評價説,“袁厲害忙著做生意掙錢,拾來的孩子哭了沒人摟、沒人哄。
據報道,袁厲害對群眾幹工程賺錢的事直言不諱,“縣裏3條路都是我帶領著修的,賺錢為養活這些孩子。”袁厲害當時對還媒體説,她一共有20個孩子上了戶口,一個季度能領4000元,但一個月孩子光奶粉就吃五六千。
那麼,養不起為什麼不把孩子送福利院呢?袁厲害解釋,開始人家送到她那兒,她就先養著,養幾天有感情了就捨不得送走了,“早年去開封送過,孬(病較重)的都不收,是最近幾年才開始收。”
政府部門曾讓她移交監護權
蘭考縣民政局長楊佩民及蘭考縣民政局主管救助工作的副書記李美嬌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民政局為了不讓袁厲害收養棄嬰,特意在救助站設點收養棄嬰,但袁厲害就是不同意,縣民政部局、公安局、城關鎮政府曾聯合執法找袁厲害談話,但始終沒有移交這些孩子。
楊佩民説,他們多次找袁厲害讓她放棄監護權,袁厲害多次公開訴苦説,“孩子們離不開她,她也離不開孩子們。”
楊佩民認為,有機構和政策上的難題。他説,2012年底,國家民政部才批准蘭考建設兒童福利中心,至今,孩子們都得送到開封市兒童福利院。蘭考縣民政局社救股股長馮傑曾表示,開封市福利院一度因為條件限制,不接受開封以外的棄嬰。
在政策上,2008年幾部委曾對公民私自收養做出規定,可當時只規定不符合條件的應移交福利院,“如果當事人拒絕移交,法律沒有規定該怎麼辦。”楊佩民説。
此外,還有人傳言,袁厲害涉嫌利用棄嬰攬工程掙錢等。對此,楊佩民表示,民政部門沒有調查過,無從考證。
棄嬰收養所發生火災6名官員被停止檢查
1月4日,袁厲害的私人棄嬰收養所發生火災事故,造成7名被收養者罹難,1名受傷。火災後,除當時現場死傷的8名孩童,其他10名孩童事發後被官方進行妥善安置。
目前,傷者仍處於淺昏迷狀態,不過生命體徵趨於平穩。因為氣道損傷嚴重,這名傷者仍處於危險期。醫院有關人士表示,將繼續對其加強呼吸道護理,進行“對症支持治療”。而被妥善安置在開封市兒童福利院的其他孩子們,也已逐漸熟悉了周圍的生活。
但是,在事發後的幾天裏,相關部門人員在遇到記者採訪時閃爍其詞,不是説非常時期,就是説等事故原因的結果。不過,均表示願意承擔責任。該縣公安局宣傳科黃科長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説,“我們在給袁厲害收養的棄嬰入戶時確實存在不規範的地方,我們已經做好了接受處理的準備。”
在1月5日新聞發佈會上,該縣副縣長吳長勝也表示,公安部門給部分被收養人員辦理了戶籍手續,這些做法有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地方。
然而,在8日上午“1.4”事故被停止的6名人員中,並沒有公部門的人員。這6名被停職檢查的責任人分別是:蘭考縣民政局局長楊佩民,民政局黨組副書記李美姣,民政局副主任科員、社救股股長馮俊傑,蘭考縣城關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金衛東,城關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張建議,城關鎮民政所所長耿彩虹。
此次火災後,袁厲害名下究竟有多少名孩童入了戶籍,按照什麼規定進行入戶的?蘭考縣公安局對此拒絕提供。
河南省民政廳:火災有必然性
河南省民政廳向媒體出具了一份書面回應,表達痛心的同時,對蘭考“1·4”大火表達了一個基本態度:此次事件表面是偶發事件,但深層次思考有其必然性,反映出了民間社會力量收留孤兒棄嬰和兒童福利方面的許多漏洞、缺失和不足,反映出我國兒童福利保障體系存在著與群眾對兒童福利的新需求、新期待不相適應的問題,必須要深刻反思。在蘭考火災事件中,涉及到的問題前後延續25年,涉及許多部門和社會因素,原因非常複雜。面對此類事件,基層民政部門的處境將非常尷尬,因為這不是對或錯、是或非的問題,在操作層面具體環節上,都面臨著許多兩難選擇。傳統觀念、民間習俗、法律的沿襲、體制、政策等方方面面的問題,都讓任何一個地方或者一個基層民政部門來承擔,是不夠客觀的。
初步推斷,每年河南省大約有幾千甚至上萬棄嬰,而合法途徑收養的僅有約2000人,剩下的都是在社會的角角落落被“消化”。只有正式兒童福利機構的孩子,監護人才明確是民政部門。
大火暴露出散落在社會各處的遺棄孤殘兒童這樣一個龐大的存在。他們的群體到底有多大?從何而來?本該到何處去?這中間有何缺失?公眾的巨大疑問,同時也在拷問著人們的良知。
2008年,民政部等五部委《關於解決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有關問題的通知》對私自收養行為提出了加以規範的意見,但這僅僅作為規範性文件,無權規定對拒不履行者的行政強制措施。面對這種情況,《通知》裏要求當地政府做的,是“動員”。
目前,對袁厲害“不具備這個能力”的判斷,都出於人們的主觀。什麼樣才算“有能力”?沒有標準,也難以評估。據法律人士介紹,即使判定了某某“不具備撫養能力”,現有的法律裏,也沒有政府部門出面“剝奪監護權”的情況。
蘭考官員:7名孤兒生命換來救助體系完善,值了!
河南省民政廳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處副處長董輝坦言,由於我們孤兒的保障制度剛剛建立,還有很多的孩子需要納入我們的保障體系。棄嬰的源頭得不到遏制,基礎設施建設的嚴重不足,法律制度的滯後和不完善,執行中的清理兩難,都是現實的問題,都值得反思。
下一步,除了排查摸清情況,首要能做的是督促加快各地縣級福利中心建設,希望得到各地政府支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為兒童得到妥善安置提供基礎設施條件。
蘭考縣宣傳部的一名官員説,事故原因不是該事件的重要環節,作為“愛心媽媽”袁厲害,如果將來因此事件牽涉到什麼責任,確實不太人性化了。
這名官員認為,社會在進步,體制也需要不斷地加強完善,一些條條框框不能成為制約草根慈善的緊箍咒。“這次,7個孩子的生命,6名幹部的擔責,若能換來孤兒救助體系完善及社會進步,我感覺值了。”該官員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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