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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華媒談蘭考大火:誰為7個孤兒的生命之殤擔責

發佈時間:2013年01月07日 11: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1月6日,河南蘭考,公安、消防等專家在7名遇難孩童火災現場進行勘察,警方已將現場封鎖,目前起火原因仍在調查之中。1月4日,蘭考縣收養孤兒和棄嬰的“愛心媽媽”袁厲害家裏發生火災,造成7名被收養者喪生,一名兒童受傷。事故發生時,袁厲害收養的18名孩子中有10人不在現場,他們有的在學校上課,有的由袁厲害交他人代管。中新社發 王中舉 攝

  中新網1月7日電 美國《僑報》近日刊發評論稱,蘭考大火造成7名兒童死亡,儘管事故原因尚未查清,但不能將責任全部推到袁厲害身上,當地政府尤其是民政部門在社會管理方面應承擔責任。而由此事件反映出來大陸官方制定的各項收養政策並未得到落實,兒童收養制度尚待完善。

  文章摘編如下:

  河南省蘭考縣關鎮一居民樓近日發生火災,造成7名兒童死亡。此起火災就發生在有著“愛心媽媽”之稱的蘭考人袁厲害家中。媒體曾報道,袁厲害收養孤兒長達25年,人數過百。袁厲害也是一個頗具爭議的人物,有人讚美她的善心,但也有人指出她通過賣孩子來牟利。

  儘管這起火災事故原因還未查清,調查結果尚未公佈,但不妨礙人們的基本判斷,即,袁厲害可能沒有照顧好孩子,負有一定責任,但板子不能全部打在袁厲害一個人的身上。因為這起火災事故,也讓袁厲害一家損失慘重,而起火原因不排除與袁厲害收養的那些孤兒有關。

  假設一下,如果孤兒們的父母或其他親人,對自己的孩子負起起碼的撫養責任,不嫌棄、不拋棄,這些孩子還會被袁厲害集中收養嗎?還會集中在一起過著“命若垃圾”的生活,還會被一場大火燒死嗎?可見,首先需要反思的是孩子的親生父母們,沒有承擔起撫養孩子的法律責任。

  再假設一下,如果當地政府尤其是民政機構負起自己的責任,投資建立完善的公共福利院,試問:這七個孩子還會命喪火海嗎?由於蘭考縣沒有福利院,而袁厲害又是出了名的“愛心媽媽”,於是,無論是醫院還是警察,都把棄嬰送到了袁厲害家中。

  儘管大陸官方已經制定了各項看起來完備的收養政策,但從袁厲害一人收養上百名孤兒的過程看,相關制度和政策根本沒落到實處。比如,辦理棄嬰撿拾證明信本該有嚴格的辦理程序,但袁厲害就能輕易拿到;袁厲害撫養孩子的環境明顯不合格,但無人過問;本該由地方政府承擔的收養責任,卻轉嫁給了一個經濟能力有限的普通公民。

  民間機構推出的《中國兒童福利政策報告2012》稱,大陸已開展家庭寄養的社會福利機構佔有兒童收養任務的福利機構的50%以上,這些機構中有超過一半的孤殘兒童委託寄養家庭照顧。顯然,孤殘兒童需要專業化照顧,而非簡單的家庭化寄養。這説明大陸兒童收養制度不夠完善,民間收養則面臨困境。

  説到底,這些孤兒的父母以及有關機構,不僅要面臨輿論的拷問,更要面對七個孤兒靈魂的追問——你們對孩子的關愛在哪,你們對孩子的責任在哪,你們管理社會的職責在哪?誰該為七個孤兒的生命之殤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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