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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房屋窗外被煙火熏黑。本報記者梁斌 攝
本報蘭考1月4日訊(特派記者 梁斌) 4日22時20分,蘭考縣民政局局長楊佩民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按照收養法的規定,袁厲害不具備收養資格。此前,河南省民政廳對她的定性也是“非法收養”。
楊佩民表示,2007年以來,蘭考縣、開封市民政局及市福利院領導多次找到袁厲害,明確要求不得再收養棄嬰。2011年9月,再次要求袁厲害交出收養的兒童,由政府統一收養。
楊佩民及蘭考縣民政局主管救助工作的副書記李美嬌稱,自1987年以來,袁厲害能夠不斷地“收養”孩子有多種原因:
首先,袁厲害多次公開訴苦,孩子們離不開她,她也離不開孩子們。而且,每次民政部門找到袁厲害要求她把孩子移交開封市兒童福利院時,“袁厲害都是口頭答應得好”,實際上不情願,這就導致2011年只送5個孩子到開封市福利院。
其次,在楊佩民看來,有機構和政策上的難題。他説,2012年底,國家民政部才批准蘭考建設兒童福利中心,至今,孩子們都得送到開封市兒童福利院。蘭考縣民政局社救股股長馮傑曾表示,開封市福利院一度因為條件限制,不接受開封以外的棄嬰。
在政策上,2008年幾部委曾對公民私自收養做出規定,可當時只規定不符合條件的應移交福利院,“如果當事人拒絕移交,法律沒有規定該怎麼辦。”楊佩民説。
在此情況下,蘭考民政部門2011年曾提出要設立安置點解決孩子的安置問題。楊佩民説,確實在蘭考縣救助站設立了兒童救助點,目前還接納了20多個孩子,其中就有袁厲害推薦的孩子,“但救助點畢竟不是孩子們的長久之地,手續備齊後,還是要移交市福利院。”
至於社會上提到的袁厲害涉嫌利用收養的孩子掙錢,楊佩民介紹,民政部門對符合發放低保的袁厲害及其孩子共20人發放低保。而發放低保就需要戶口,為這些孩子上戶口又需要民政部門的證明,那麼,這些孩子是如何得到民政部門的證明的呢?對此,楊佩民説,“時間久了,沒法考證。”
此外,還有人傳言,袁厲害涉嫌賣孩子掙錢。對此,楊佩民表示,民政部門沒有調查過,無從考證。
對於民間收養行為,微博備註為“上海社會科學院青少年研究所研究人員”的“程福財”在微博中説,社會力量參與兒童福利服務事業,需要的不只是默認,更需要得到鼓勵和支持,需要得到規範。
“程福財”認為,袁厲害收養孩子這麼多年,政府主管部門做了什麼?七個孩子死亡,袁厲害得負責什麼?政府得負責什麼?對於袁厲害的慈善之舉,當地政府長期不作為,不支持不鼓勵不規範,擺出一副與我毫不相干的架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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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蘭考縣民政局在幾年前得知袁厲害的事情後,發現袁厲害的“收養能力”有限,曾到袁家做工作,幾年來曾將數名兒童送到了開封市福利院,但年紀大的部分兒童因為與袁感情較深,都不願走,由於民政局沒有強制執法權,所以無法強制將孩子送走,只能通過做工作的手段來説服和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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