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摩:夫人的名分丫鬟的命?

  下個月,《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説的電摩新國標,將開始實施了,按照這個標準,如果你的電動自行車重量超過了40公斤,時速在20公里以上,你鍾愛的電動自行車就要改叫輕便摩托車了,你也將成為一名機動車駕駛員。
      既然電動摩托車已經成了機動車輛,因此總不至於不讓其走機動車道吧?莫非你只是收你的錢,還依然只能和自行車一起“擠”在非機動車道上?于情于理,似乎都説不過去。扶了正,卻原來丫鬟還是丫鬟的命。

復興調查

1. 對於電摩新國標,您怎麼看?
合理,這樣可以規範機動車輛行使

不合理,標準沒有聽取公眾意見

無所謂,乘坐公交出行或者開私家車

其它
2. 你對本期有何評價?
挺好,以後會繼續關注每日一問

還行,挺有特色

一般般,沒啥創新,就那麼回事

爛,這純屬浪費時間

沒啥評價,看後只想痛扁編輯
   

該問計於民 “電摩國標”誰説了算 考量民意需求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