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椿樺:電摩標準別弄成“電魔標準”

 

CCTV.com  2009年12月08日 09:3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電摩標準”充其量也只是為行人安全或交管部門的利益著想,卻沒有考慮上億車主的安全。要知道,電動車如果成為機動車而改行機動車道,在滾滾車流中,最容易受傷的肯定是他們。

  從下月開始,以電動自行車代步的人騎的將不再是自行車,而是摩托車。這是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日前公佈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所規定的,根據該“電摩標準”,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將列為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範疇。新國標將於2010年1月起實施,這意味著,以後騎電動車可能要經過考駕照、上牌、買保險等手續。

  大家的記憶力如果不壞,應該對去年公佈的“饅頭標準”還有印象。儘管理論上低於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仍可保留自行車身份,但由於不少廠商自嘆低於40公斤的電動自行車根本造不出來,所以,幾乎所有的電動自行車都將面臨“被升級”。

  如果説“饅頭標準”只是人們茶余飯後的一個笑料,那麼“電摩標準”給人們帶來的就是苦澀與緊張。如報道所示,交警部門若採納此標準,那麼按現有1.2億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計算,全國就有近億人的出行會受到影響。人們要麼選擇考駕照、上牌、買保險,要麼放棄騎行。對於長沙等一部分已經禁摩的城市,電動自行車一旦“升級”為摩托車,車主們就直接失去了騎行的權利。

  新標準對企業的影響可能更大。譬如,既然生産不出40公斤以下的電動車,那麼企業就必須考慮“升級”為摩托車企業。而根據國家工信部的規定,獲取摩托車牌照的門檻要高得多,例如,項目總投資不得低於2億元。如不能“升級”,預計有2000余家電動車生産企業只能選擇關門或轉型,超過500萬工人面臨失業。

  由此可見,這個荒誕的“電摩標準”,不但無法讓人覺得幽默,反而會讓人惶恐不安。當然,我們充分理解國標委為交通安全著想的良苦用心——電動自行車想同自行車一樣不受約束,未免太逍遙自在了,要是撞了人怎麼辦?另外,這麼多的電動車,一分錢管理費也不交,也委實太便宜了他們。其實解決這個問題,一個車牌就夠了。所以嚴格來講,“電摩標準”充其量也只是為行人安全或交管部門的利益著想,卻沒有考慮上億車主的安全。要知道,電動車如果成為機動車而改行機動車道,在滾滾車流中,最容易受傷的肯定是他們。從個人安全和辦理手續的成本著想,新標準如果強制執行,相信絕大多數車主將放棄電動車。

  車主用不起,企業造不起,“電摩標準”難道要成為殺手,將電動車清除乾淨而後快?這無疑與我們的環保政策不相符合。前不久美國總統奧巴馬訪華時,科技部部長萬鋼曾將一輛國産電動自行車作為禮物,送給了他。這顯然不是什麼微不足道的禮物,而是包含了中國與全球共同推動綠色交通的決心。

  可以肯定地説,這次“電摩標準”造成公眾的不滿與緊張情緒,與有關部門“閉門造車”有一定關係。新標準幾乎是在密不透風的情況下制定的,更甭提廣泛徵求社會意見了。在此背景下,“電摩標準”給公眾造成“電魔標準”的印象,當然不足為奇。也正因為如此,中國自行車協會準備提交申請,要求暫緩執行“電摩標準”,重新考量制度設計。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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