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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近日對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強調,文物承載燦爛文明,傳承歷史文化,維繫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産,是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深厚滋養。保護文物功在當代、利在韆鞦。(4月12日新華網)
歷史文物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進程中,自然離不開中華文化的發展繁榮,而保護歷史文物無疑是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必然要求。加強歷史文物保護,讓收藏在博物館裏的文物、陳列在廣闊大地上的遺産、書寫在古籍裏的文字都活起來,對於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國民素質、增強民族凝聚力、展示文明大國形象、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文物工作,繼2005年國務院發出《關於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通知》後,2016年3月4日國務院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極大地推動了我國文物事業的巨大發展,促進了文物保護、管理和利用水平的不斷提高,全社會保護文物的意識進一步增強,文物保護基礎工作不斷夯實,資源狀況基本摸清,保護經費和保護力量持續增長,保護狀況明顯改善,博物館建設步伐加快,公共文化服務水平穩步提高,文物利用的廣度深度不斷拓展,文物拍賣市場管理逐步規範,文物對外交流合作日益擴大。一句話,文物事業呈現出前所未有的良好態勢。
當然,在看到我國文物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的同時,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文物保護與城鄉建設的矛盾日益顯現,文物工作面臨著一些新的問題和困難:全社會保護文物的法治觀唸有待提升,文物保護的配套法規體系尚需完善;一些地方履行文物保護的責任不到位,法人違法行為屢禁不止;一些文物保護單位因自然和人為因素遭到破壞,一些革命文物的保護沒有得到足夠重視,尚未核定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消失加快;文物建築火災事故多發,盜竊盜掘等文物犯罪屢打不止;文物執法力量薄弱,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時有發生;文物拓展利用不夠,文物保護管理的能力建設有待加強。
誠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説,我國是世界文物大國,又處在城鎮化快速發展的歷史進程中,文物保護工作依然任重道遠。我們每一個中華兒女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貴文化資源,是國家的“金色名片”,是中華民族生生不息發展壯大的實物見證,是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歷史根脈,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深厚滋養。面對文物保護的嚴峻形勢和突出問題,自覺投身於文物事業之中是我們每一個炎黃子孫的責任和使命所在。
具體而言,于我們各級黨委和政府而言,就是要以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對未來負責的態度,增強對歷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樹立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統籌好文物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全面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切實加大文物保護力度,推進文物合理適度利用,使文物保護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眾。于我們各級文物部門來説,就是要不辱使命,守土盡責,提高素質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 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文物保護的新格局,讓寶貴遺産世代傳承、煥發新的光彩,為繁榮文化事業、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新的貢獻。唯此,人人參與、個個努力,我國就一定能夠走出一條符合國情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南方網羅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