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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視報道,今年前五個月財政收入同比增速達到30.8%,全年財政收入可望超過8萬億,超過日本而居全球第二位。
對應財政收入的提高,當今中國普通勞動者迫切希望能夠提高個人收入。儘管目前有“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工資條例”被社會廣泛議論,但是需要有可行的路線圖和時間表。然而,如果以“減稅”作為手段,增加中低收入階層的收入,對解決貧富差距過大問題,極為有利。最近有關機構在全國調查後提出的“減稅加薪”的提議,不排除有這樣的考慮。
從導致普通勞動者的收入過低的原因來看,有許多因素擠壓了普通勞動者的收入。而稅收因素則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因為企業、用工單位、社會在一定時期的財富總量的“蛋糕”是一定的,如果其他因素切去的財富“蛋糕”分量越大的話,那麼勞動要素能夠切去的財富“蛋糕”的份額必然越小。在參與分配GDP的諸多要素中,稅收的力量是最強勁的,因為其與國家強制力聯絡在一起。資本的力量居於第二位,因為企業本質上屬於資本所有。而經營者階層的力量居於第三位,有時候甚至可能反客為主成為第二位,因為經營者實際上掌握控制著企業或者是用工單位。在企業和用工單位的經營中,可能還會遇到其他非公開的因素也參與分配。而在所有參與分配的要素中,往往由於協商制度的缺位,勞動者可能是居於最弱勢的地位,對於收入分配問題沒有太多影響力。
據有關資料,中國財政收入佔GDP比重年年升高:1994年為10.39%,2008年上升至19.99%;如果算上土地出讓金等各項收費,政府每年實際收入大約佔當年GDP的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