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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14省市區陸續上調最低工資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23日 16: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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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去年中國各地都暫停了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2010年以來,江蘇省在全國率先確定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隨後,浙江、廣東、福建、上海、天津、山西、山東等地陸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過20%。

  目前最低工資標準中最高的是上海,最高一檔達到1120元。

  北京最低工資將漲兩成達960元 加班費等不計入

    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從每月800元上調至96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9.6元提高到每小時11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22元提高到每小時25.7元。

    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中不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也不包括勞動者在國家規定的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環境條件下工作領取的津貼。另外,勞動者試用期期間工資也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天津最低工資標準上調為每月920元

    從2010年4月1日起,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820元、每小時4.7元,調整為每月920元、每小時5.3元。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7.8元調整為每人每小時8.8元。

   上海將月最低工資標準提高至1120元

    記者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今年4月1日起,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從960元上調為11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8元調整為9元。

   吉林省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平均漲幅22.9% 

    調整後吉林省內的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個檔次:長春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8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6.3元/小時;吉林、松原市區和延吉市月最低工資標準7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6元/小時;四平、遼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區和琿春市月最低工資標準7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5.6元/小時;長白山管委會和其他縣(市)月最低工資標準6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5.2元/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