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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住有所居暖民心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4日 16: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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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冬時節,記者走進青島市四方區開平路康居公寓小區,區內18棟住宅樓造型時尚,公共設施配套齊全。來到3號樓二單元201戶王兵的家中,房間南北通透,木地板、節能燈、油煙機、熱水器、計量式地暖一應俱全。王兵説:“光線好,通風也好,51平方米月租還不到40元。真心地感謝黨和政府,讓我們一家住上這麼好的房子!”

  康居公寓小區是目前青島最大的廉租住房建設項目,共建有廉租住房1972套,月租0.75元/平方米。截至2010年底,青島市內四區已有3.1萬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享受到實物配租配售保障。

  構建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

  從2007年開始,青島市委、市政府把住房保障工作提升到改善民生、執政為民的高度,連續4年作為為人民群眾辦實事的首要任務來抓,努力構建多層次的住房保障體系。

  對於人均月收入低於610元、人均住房面積不足10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青島提供廉租房解決其住房困難。截至目前,市區累計已有9178戶家庭通過租金補貼、核減或實物配租方式得到保障,符合條件的家庭實現了應保盡保。

  對於人均月收入低於1277元、人均住房面積不足10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青島拿出了經濟適用房解決方案。3年來,青島開工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29個,房源達1.5萬套。去年,青島公開銷售經濟適用住房5370套,這些房源位置便利,配套齊全,戶型多在65平方米以下,價格僅為周邊同類商品房的四成多。

  2007年,青島市又針對申請廉租房不夠條件、想買房子又買不起的“夾心層”家庭創立了公共租賃住房制度,在市北區勁松一路和李滄區文安路修建了3000套公共租賃住房。

  目前,青島已構建起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商品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基本實現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場”。

  用制度為保障性住房建設保駕護航

  2007年青島召開全市住房建設工作會議後,相繼出臺了《關於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意見》、《青島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2008—2010年)》等指導性文件,為青島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出了清晰的路線。

  如何解決土地問題?青島明確規定,凡是規劃為住宅的房地産項目,都要按照比例配建一定數量的保障性住房。

  建設資金哪來?青島市政府每年投入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不少於5億元,截至目前,市區兩級政府已投入住房保障資金約24億元。同時,堅持土地出讓收益回饋民生,規定土地出讓凈收益用於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不低於15%。

  為確保保障性住房公平配租配售,2010年2月,青島市出臺了《青島市保障性住房申請資格審核實施細則》,切實保證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享受到政府的優惠政策。

  為抑制投機性需求,2010年7月,青島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了調整,商品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調回至30%;二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調回至40%。對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及家庭,結清公積金貸款5年之內(含5年),不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對符合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及家庭,其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

  “以人為本”共享成果

  青島市努力讓低收入家庭享受到城市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成果。2008至2010年,青島計劃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24000套,截至目前,累計開工保障性住房項目67個,可提供房源24333套,超額完成開工指標。

  2010年,青島共向社會提供各類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12000余套。2010年青島規劃的15個“兩改”(舊城區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項目已全部開工,共涉及拆遷居民1.3萬戶。據了解,自2007年以來,青島累計啟動舊城區、城中村改造項目77個,共涉及拆遷居民6.3萬戶,目前已經回遷44個項目,回遷居民3.6萬戶。青島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居住條件得到了很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