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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份全國房地産開發和銷售情況
一、房地産開發投資完成情況
2012年1-2月份,全國房地産開發投資5431億元,同比增長27.8%,增速比2011年全年回落0.1個百分點。其中,住宅投資3713億元,增長23.2%,增速回落7個百分點,佔房地産開發投資的比重為68.4%。
2012年1-2月份,東部地區房地産開發投資3327億元,同比增長26.0%,增速比2011年全年回落1.2個百分點;中部地區房地産開發投資996億元,增長29.4%,增速提高3.9個百分點;西部地區房地産開發投資1108億元,增長31.9%,增速回落0.9個百分點。
2012年1-2月份,全國房地産開發企業房屋施工面積394901萬平方米,同比增長35.5%,增速比2011年全年提高10.2個百分點;其中,住宅施工面積297605萬平方米,增長32.8%。房屋新開工面積20049萬平方米,增長5.1%,增速回落11.1個百分點;其中,住宅新開工面積14832萬平方米,與去年同期持平。房屋竣工面積10094萬平方米,增長45.2%,增速提高31.9個百分點;其中,住宅竣工面積7936萬平方米,增長47.9%。
2012年1-2月份,全國房地産開發企業土地購置面積4684萬平方米,同比下降0.5%;土地成交價款1044億元,增長5.8%。
二、商品房銷售和待售情況
2012年1-2月份,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7004萬平方米,同比下降14.0%;其中,住宅銷售面積下降16.0%,辦公樓銷售面積下降8.6%,商業營業用房銷售面積增長11.4%。商品房銷售額4145億元,下降20.9%;其中,住宅銷售額下降24.7%,辦公樓銷售額下降23.5%,商業營業用房銷售額增長17.2%。
2012年1-2月份,東部地區商品房銷售面積3310萬平方米,同比下降24.3%;銷售額2507億元,下降31.0%。中部地區商品房銷售面積1682萬平方米,增長1.8%;銷售額734億元,增長8.2%。西部地區商品房銷售面積2012萬平方米,下降4.9%;銷售額903億元,下降2.8%。
2012年2月末,全國商品房待售面積30526萬平方米,比2011年年末增加3332萬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積增加2674萬平方米,辦公樓增加23萬平方米,商業營業用房增加405萬平方米。
三、房地産開發企業資金來源情況
2012年1-2月份,房地産開發企業本年資金來源14151億元,同比增長16.2%,增速比2011年全年提高2.1個百分點。其中,國內貸款3116億元,增長16.3%;利用外資107億元,增長24.2%;自籌資金5995億元,增長43.3%;其他資金4933億元,下降5.6%。在其他資金中,定金及預收款2795億元,下降11.4%;個人按揭貸款1296億元,增長1.2%。
四、全國房地産開發景氣指數
2012年2月份,全國房地産開發景氣指數(簡稱“國房景氣指數”)為97.89,比2011年12月份回落1個點。
附注
1.指標解釋
房地産開發企業本年完成投資:指報告期內完成的全部用於房屋建設工程、土地開發工程的投資額以及公益性建築和土地購置費等的投資。該指標是按照形象進度原則統計累計數據。
商品房銷售面積:指報告期內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總面積(即雙方簽署的正式買賣合同中所確認的建築面積)。該指標是累計數據。
商品房銷售額:指報告期內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總價款(即雙方簽署的正式買賣合同中所確認的合同總價)。該指標與商品房銷售面積同口徑,也是累計數據。
房地産開發企業本年資金來源:指房地産開發企業報告期內實際可用於房地産開發的各種貨幣資金及來源渠道。具體細分為國內貸款、利用外資、自籌資金和其他資金。該指標是累計數據。
房屋施工面積:指房地産開發企業報告期內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築面積。包括本期新開工的面積、上期跨入本期繼續施工的房屋面積、上期停緩建在本期恢復施工的房屋面積、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積以及本期施工後又停緩建的房屋面積。多層建築物的施工面積指各層建築面積之和。
房屋新開工面積:指房地産開發企業報告期內新開工建設的房屋面積,以單位工程為核算對象。不包括在上期開工跨入報告期繼續施工的房屋建築面積和上期停緩建而在本期復工的建築面積。房屋的開工以房屋正式開始破土刨槽(地基處理或打永久樁)的日期為準。房屋新開工面積指整棟房屋的全部建築面積,不能分割計算。
房屋竣工面積:指報告期內房屋建築按照設計要求已全部完工,達到住人和使用條件,經驗收鑒定合格或達到竣工驗收標準,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棟房屋建築面積的總和。
土地購置面積:指房地産開發企業在本年內通過各種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面積。
土地成交價款:指房地産開發企業進行土地使用權交易活動的最終金額。在土地一級市場,是指土地最後的劃撥款、“招拍挂”價格和出讓價;在土地二級市場是指土地轉讓、出租、抵押等最後確定的合同價格。土地成交價款與土地購置面積同口徑,可以計算土地的平均購置價格。
2.統計範圍:全部房地産開發經營法人單位。
3.調查方式:按月(1月份除外)進行全面調查。
4.全國房地産開發景氣指數簡要説明
全國房地産開發景氣指數遵循經濟週期波動的理論,以景氣循環理論與景氣循環分析方法為依據,運用時間序列、多元統計、計量經濟分析方法,以房地産開發投資為基準指標,選取了房地産投資、資金、面積、銷售有關指標,剔除季節因素和隨機因素的影響,採用增長率循環方法編制而成。國房景氣指數選擇2000年為基年,將其增長水平定為100。通常情況下,國房景氣指數100點是最合適的水平,95至105點之間為適度水平,95以下為較低水平,105以上為偏高水平。
5.東、中、西部地區劃分標準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1個省(市);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個省;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市、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