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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顧

招商地産“釣魚賣房”事件調查

名校房不能進名校,“精裝修”問題疊出,樓盤“有售無後”該找誰?

    北京、深圳、珠海、成都等地針對招商地産的維權聲音不斷。種種“沒想到”事件的夾擊下,“招商地産”金字招牌的顏色慢慢褪去,沒有漂亮年報,深陷庫存重壓,維權者風波“三重門”之下,招商地産在“新十年”征程的第2年,看起來處處驚心。[詳細]

記者追蹤

特寫:維權者眼中的招商地産

據介紹,地下車位很早就存在滲水問題。記者看到,有些車位上立有“上方漏水,禁止停車”的標識牌。

名校=謊言?

    “名校為鄰,走路上學”,32歲的王夢看到這句宣傳語心動了,立刻通知丈夫李恪,擇日夫妻倆來到了深圳南山區蛇口,招商地産旗下的雍景灣。

    與蛇口唯一的重點小學育才二小隔街相鄰,而到重點中學育才中學也僅有步行2分鐘的路程,“十五年菁英教育體系”,王夢夫婦頗為滿意,儘管雍景灣當時的單價不菲,高達35000元/平方米,與周圍樓盤相比也高出一截,但是他們想竭盡全力,也要為女兒“買下”一個美好未來。

    當晚王夢在網上搜索相關信息,發現已經有多人在論壇、貼吧、微博上開始質疑。他們相互加了QQ號,建立維權QQ群,並相約一起去開發商那討個説法。

    關於雍景灣小區的學位問題,育才二小校長王昇平表示:育才二小無法保證雍景灣小區適齡兒童的二小學位。原因在於,雍景灣在建設之初並末向相關部門進行資源報備需求,這樣周邊老社區及租房戶均優先於雍景灣入學排分。且育才二小往年均有120—150名左右的有報名資格的生源因資源有限被調劑到其它學校,而今年雍景灣新增的學位需求超過60名,所以學位難以保證。

    其實,深圳市南山區教育局于2011年4月11日針對雍景灣小區學位問題公佈了一份書面説明,其中提到,雍景灣小區在育才二小、育才二中學區紅線範圍內,但由於學校學區內學位資源已近飽和,不能保證就近上學。招商地産總經理助理王壁煒對此解釋説,南山區教育局發出這份公告後,就將這份公告複印件公示在售樓處告示欄中。

    對於這份公告,招商地産的銷售人員是怎樣解讀的呢?據南方日報記者今年調查發現,雍景灣的一位置業顧問在介紹學位時説,“去年學位還沒有確定下來,現在已經確定了。雍景灣的學區肯定在這(育才二小)……今年已經買房但還沒有入夥的(業主)已經可以報名(申請學位),目前育才二小學位很緊張,但雍景灣的排序會比較高。”

    本台記者近日致電深圳雍景灣售樓處時得到的答覆是:小區的學區在育才二小、育才二中,但是入學有限制條件。

高價車位與問題裝修

    位於北京市東四環外的“公園1872”小區是招商地産進軍北京市場的招牌項目,如今價格高達約4萬元/平方米。

    然而在公園1872住了已有兩年的董蘭無奈地表達她的居住體驗:“這兩年,都是在與維修人員打交道過來的。”

    當記者走訪了該小區的部分業主時,他們告訴記者,小區內80%的精裝修住房都不同程度地出現質量問題。

    其實,裝修問題小區業主們一直在忍受,而真正讓該小區業主舉行了數次維權活動的,還另有原因。招商地産從今年2月起在北京“公園1872”小區開始銷售地下車位,但是定價高達平均30萬元/個,據記者調查了解,這高於周邊小區平均20萬元/個的價格。

    小區內業主多次與招商地産協商未果,後來由公安部門&&,招商地産與小區業主進行了一次談判,招商地産北京公司總經理高興海作為開發商代表參與談判。經過長達兩個半小時的談判,雙方依然沒有達成一致。

    記者隨業主來到了公園1872小區的地下車位,這些車位的使用面積為12平方米,部分車位上面挂上了私人車位的牌子,有些車位上立有“上方漏水,禁止停車”的標識牌。業主介紹,地下車位很早就存在滲水問題。

    “鬧到現在,還是沒有任何結果,維權的路真的好艱難。”一位業主坦言。

    但大部分“公園1872”小區的業主們表示,他們仍將努力維護自己的權益,即使希望渺茫也要發出聲音。

新聞鏈結:招商地産存貨514億負債69.5% 雙創歷史新高

    招商地産發佈2011年年報,全年實現凈利潤25.92億元,同比增長28.85%。與此同時,公司庫存量逾514億,總資産負債率達69.53%,雙雙創出歷史新高。

    上市公司的存貨增長一直都是年報中的敏感話題,因為存貨的猛增往往被認為是公司基本面下滑標誌之一。招商地産年報顯示,公司存貨為514.4億,同比增加33%,達到歷史最高位。年報解釋,存貨增加因“規模擴大、房地産項目增加”。 [詳細]

問診樓市“釣魚”頑疾


    維權專家指出“釣魚廣告”侵權界定比較困難,開發商這一“宣傳陷阱”害人不淺。

    雍景灣開發商是否存在虛假宣傳,業主是否能據此維權?中國網絡電視記者了解到,“名校為鄰、走路上學”的確是雍景灣的售樓宣傳廣告。中國物業管理工作委員會主任舒可心告訴記者,“名校為鄰、走路上學”是誤導消費者的字眼,很難構成法律意義上的侵權。

    舒可心列舉在同類案件裏,開發商對“幫助”的辯解——“幫助並非意味著幫助達成”。同理,雍景灣開發商承諾對解決學位問題予以“幫助”説法也可以如法炮製,理解為:不一定幫助達成解決學位問題。

    法律對誘導(廣告)作出了規範性規定。只要不違反這種規範性規定,就不構成違法或侵權。雍景灣開發商的行為是企業(家)社會責任感的缺失,但卻不能據法指責其侵權。

    舒可心介紹,在西方國家,人們習慣聘請律師代為購買房産,簽訂合同時相應問題也由律師鑒定和處理。而國內消費者習慣自主購房,多數消費者對房産合同等相關法律並不熟悉,所以很容易走進開發商的“宣傳陷阱”。只有消費者提高購買法律服務意識,即懂得在高額交易時通過聘請專業人士協助以實現交易安全和交易目標的實現,時刻懂得利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權利,權利才不會被侵犯。 [詳細]

    律師認為,目前,我國車位定價屬於自由定價,招商地産的“高價車位”即便高於樓盤單價,也沒有不合法的地方。

    近期以來,招商地産北京公司“公園1872”小區160多位業主成立維權小組,就停車位售價問題,進行了多次聲勢浩大的維權活動。維權業主認為,招商地産單方面對車位進行定價,價格高於周圍知名樓盤的車位銷售價格近5成,同時高於“公園1872”小區樓盤單價,甚至高於多數業主購車價格。維權業主還透露,1200/月的車位出租價明顯高於市場價格,屬於“霸權天價”。

    業主是否可以就高價車位進行維權,招商地産的定價是否合法?北京市盛峰律師事務所主任于國富對中國網絡電視臺記者表示,業主為車位定價維權恐怕在法律上不受支持。目前我國車位的租用價格確有規定,但車位的購買價格目前並沒有統一定價。

    那麼,周邊房産車位價格是否具有參考性?于國富表示,可以參考,但不意味著開發商必須按照該定價銷售。我國價格法規定,商品價格實行國家定價的由國家定價,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由政府指導,但除國家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以外,其它物價都自由定價。目前,我國車位定價屬於自由定價,招商地産的“高價車位”即便高於樓盤單價,也沒有不合法的地方。

    于國富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房時應注意,與開發商簽訂合同時是否要求其對車位合理定價,或約定車位固定價格。若有要求,並且得到對方承諾,業主能夠以開發商違反承諾為由將其起訴,要求維權。若在房産交付前未對車位有合同約束,等房産交付後對車位定價不滿意,業主也只能自我承擔相應風險。“公園1872”業主在簽訂房屋合同時,沒有將車位定價寫進合同,所以維權很難得到法律支持。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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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仲昭舉 李德尚玉 責任編輯:周紅艷 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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