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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顧

華聞傳媒股民維權疑案未決

二審判決結果焦急等待 原告律師呼籲申訴最高院

    由於“華聞係”股權出讓事宜披露,華聞傳媒歷史遺留問題再遭媒體質疑並廣為公知。4月25日,華聞傳媒案原告律師團已向法院提起上訴,華聞傳媒案二審在海口高院開庭,庭審結果遲遲未出,業內猜疑紛紛。據了解,華聞傳媒案是繼東方電子案之後,原告人數位列全國第二、索賠金額位列全國第三的證券索賠大案。 [詳細]

最新進展

華聞傳媒證券索賠案二審開庭 庭外和解可能性大

    華聞傳媒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聞傳媒”)證券虛假陳述案二審4月25日在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

    本次訴訟中,共193位原告提起上訴,涉及金額合計約4000萬元。原告律師團認為二審很有可能調解或庭外和解,表示對本次案件最終結果充滿信心。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趙立將擔任本次案件審判長。

    據悉,本次開庭共由五位法官組成合議庭,在民商事案件中極為罕見,可見海南高院對案件的高度重視。 [詳細]

記者追蹤

華聞傳媒股民維權案調查

日前,華聞傳媒二審已經確認立案。記者拿到一份華聞傳媒民事上訴材料,材料稱:“一審判決明顯偏袒被上訴人華聞傳媒公司,一審判決有失公正。”

審計違規曾遭財政部處罰點名

    2010年11月,北京未名律師事務所張洪明、浙江裕豐事務所厲健律師代理28位股民起訴華聞傳媒,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海口中院”)依法受理上述案件,正式拉開華聞傳媒證券索賠大案序幕。他們認為華聞傳媒在公開披露的2007年及以前年度報告中存在重大會計差錯,導致股民投資該股遭受重大經濟損失。

    全國800余股民依據財政部處罰文件,起訴華聞傳媒索賠一億。在此期間,華聞傳媒公司方面,對於該起重大案件,遲遲沒有發佈重大訴訟公告。

    華聞傳媒案原告律師團厲健律師向CNTV記者提示《財政部會計檢查十五號公告》,公告顯示華聞傳媒曾被財政部點名處罰,在點名批評華聞傳媒公司之前,強調指出“個別上市公司存在違規核算收入和成本、操縱利潤和粉飾業績等問題”,這恰恰指出華聞傳媒公司虛假陳述行為的主要表現形式和嚴重危害。

    證券虛假陳述司法解釋規定,股民起訴時,必須提供證監會或財政部行政處罰決定、或人民法院刑事判決。這一立案“門檻 ”,實際上是有權機關事先確立上市公司虛假陳述基本事實,便於股民維權和法院審判。

     截止2011年7月下旬海口中院正式受理其餘800余起案件,並在9月中、下旬全部開庭完畢。2011年12月中旬海口中院的一審判決中,駁回了800余名股票投資者作為原告要求公司賠償上億元的訴訟請求。

    厲健律師向CNTV記者表示:“這個案件,一審敗訴,股民和律師非常震驚,確實沒想到,800股民維權被法院草率判決全部敗訴”。

一審判決被疑有失公正 律師質疑地方保護

     據華聞傳媒公告,截至2012年2月3日,累計193名原告已向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涉及金額合計約4000萬元。日前,華聞傳媒二審已經確認立案。記者拿到一份華聞傳媒民事上訴材料,材料稱:“一審判決明顯偏袒被上訴人華聞傳媒公司,一審判決有失公正。”

     據了解,2003年至2010年,上市公司虛假陳述,引發的股民維權案件,雖然有些曲折,都是總體形勢向好,絕大部分起訴股民依法獲得了賠償,大部分為調解。同類訴訟案件諸如:華盛達虛假陳述案,廣汽長豐虛假陳述案,以及錦州港虛假陳述案等投資者均獲得相應賠償。

    華聞傳媒法律事務部負責人劉旭日曾表示:“年報中,華聞傳媒會計核算是真實的、規範的,僅是在財務核算環節出現了個別理解上的偏差而導致一些核算差錯,華聞傳媒的信息披露行為係合法合規進行。”。

    厲健律師表示,如果海口中院判決是正確的,那麼,可以推斷所有上市公司財報重大差錯、違規核算收入和成本、操縱利潤、粉飾業績被財政部行政處罰都不是虛假陳述,上市公司違反《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無論情節多麼嚴重,都無需對投資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後果不堪設想。

     至今,華聞傳媒公司華公告依然堅持沒有虛假記載或重大遺漏,未提出任何調解方案。

新股權出讓浮現 或有利於解決維權案

     最近有媒體報道“華聞係”股權出讓轉折:人保投控與人民日報社簽署《25%華控股權轉讓協議》,人保投控持有華聞投控80%的股權,而人民日報社則受讓了華聞控股持有的證券時報100%的股權。”。

    厲健律師向CNTV記者解釋道:“撤銷董事會決議訴訟,凸顯並列第一的兩大股東,對公司控制權有重大爭議。在公司控制權尚未最終敲定之前,很顯然,誰都不願意全心全意解決股民索賠大案。”。

    一審股民敗訴,很大程度可能是因為兩股東相互推諉,消極對待股民索賠案件,誰都不願意提出有誠意、可行的調解方案。

    這次重大股權變動,很大程度解決了大股東之一上海新華聞歷史遺留問題,或有利於懸而未定的維權案最終判決。查看全文

    懸而未決的二審立案給股民維權一線生機,然而海口中院一審判決嚴重挫傷大部分律師和股民依法維權的信心。從一審800余名上訴人減少至193名,660余名股民已經不願意耗費過多的時間和精力去等待,而選擇了放棄了對自己利益的維護。這不得不令其它中小投資者對我國證券市場倒吸一口涼氣。

    我們在IPO上市信誓旦旦的諸多投資項目裏,或多或少能窺見股份公司來時的路,在路上,有人迷途有人回歸。我們呼籲司法公正,我們呼籲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權益,我們希望看到中國資本市場有序繁榮而非海市蜃樓。中國資本市場,還在路上。

案件原委:

    華聞傳媒民事索賠案是繼東方電子案之後,原告人數位列全國第二、索賠金額位列全國第三的證券索賠大案,目前參與索賠的股民共有800余位,索賠金額約1億元,原告律師團由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北京未名律師事務所張洪明等7位律師組成。
    2009年3月3日,華聞傳媒發佈《關於財政部駐海南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公司2007年度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結論和處理決定暨前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2010年11月,北京未名律師事務所張洪明、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代理部分股民起訴華聞傳媒,海口中院依法受理上述案件,正式拉開華聞傳媒證券索賠大案序幕。
    2011年7月下旬,海口中院又正式受理了其餘800余起案件,並在9月中、下旬全部開庭完畢。但華聞傳媒公司至今仍未發佈重大訴訟公告,公司法律事務負責人和該案訴訟代理人宣稱:“盲目索賠不可取、也不現實”,原告起訴或訴訟請求應予以駁回。 [詳細]

專訪:維權律師獨家披露維權細節

    CNTV:作為華聞傳媒案原告律師團律師,您如何定位本次股民維權案?
     厲健:在證券市場中,股民是最弱勢群體,這類維權案件,如果沒有媒體關注和輿論監督,確實是舉步維艱的。這個案件,一審敗訴,股民和律師非常震驚,確實沒想到,這起800余位股民維權案(中國證券民事賠償第三大案),被一審法院草率判決全部敗訴。2003年至2010年,上市公司虛假陳述,引發的股民維權案件,雖然有些曲折,但總體形勢是向好的,絕大部分起訴股民依法獲得了賠償,大部分是調解,少部分是判決。財政部處罰上市公司引發的虛假陳述案,我此前代理過的華盛達案、數源科技案、錦州港案,我全部勝訴,唯獨華聞傳媒案敗訴。
     CNTV:從索賠理由到資金和涉及資産規模,這些案件是否都有共同之處?
    厲健:具有高度相似!甚至,財政部在15號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中,點名批評廣汽長豐、華聞傳媒遭受行政處罰。廣汽長豐的股民,在長沙中院起訴,獲得50%的調解款項。對比華聞傳媒和數源科技的財政部處罰內容,具有高度相似,但法院判決結果完全相反。
    CNTV:公司方面對處罰華聞傳媒方態度如何?從一審判決到二審立案的半年裏,中間是否發生變化?
    厲健:全國800股民依據財政部處罰文件,起訴華聞傳媒索賠一億公司方面,對於這起重大案件,遲遲沒有發佈重大訴訟公告。在法院開庭後,尚未作出判決之前,公司法務經理竟然,通過媒體採訪宣稱"股民盲目索賠",甚至在言論中威脅股民維權律師,這在多年以來股民維權案件中是前所未有的。 [查看全部訪談實錄]

附:類似維權案例判例解析

廣汽長豐虛假陳述案

    該案緣起財政部駐湖南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於2008年5月28日至8月22日,對廣汽長豐2007年度會計信息質量進行了檢查,並對其所屬的永州分公司等公司進行了例行檢查,延伸檢查了以前相關年度及有關單位,分別在會計基礎工作、會計核算方面以及執行國家財稅政策方面發現諸多問題,時間最早追溯到2004年,因而引發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賠償糾紛案。公司稱對於該案的其餘原告的訴訟,正在採取必要措施積極應訴。

—16名投資者獲賠96.8萬元

華盛達虛假陳述案

    2008年11月,一名姓付的投資者以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虛假陳述信息,導致其在購買該公司流通股票發生虧損為由將華盛達告上法庭。隨後,全國各地多名投資者分幾批通過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浙江裕豐事務所厲健等多名代理律師向華盛達提起了賠償的訴訟請求。截至2010年9月3日訴訟時效到期,全國共有49名股民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在杭州市中院的調解下,上述投資者與目前的剛泰控股達成了調解協議,根據協議賠償標準,49名股民共計獲得賠償損失約289萬元。

—結局:49名股民獲賠28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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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德尚玉 責任編輯:周紅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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