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淘寶電商:bian5210 店舖: ERATO奢華女包
商家在雙十一網頁宣傳商品ID: 35643047205 真皮女包 2013新款韓版女士包復古頭層牛皮單肩包多用時尚手提包,單價79元+郵費12元=91元但發來的貨檢查發現,根本不是皮是革的。與其聯絡,開始不承認,但當我提供了拆開他所售包一角的照片後,他們馬上答應退貨,但必須按他們要求寫退貨申請:
您申請退款吧~退款類型選擇 已收到貨,退貨並退款就可以;退款原因: 其他 退款説明:與賣家協商一致的。謝謝。(不能寫是因為售假而退)
因其商家發貨單未註明銷售人及地址,於是問返貨發往哪,其回答為:掌櫃會處理好退款的。不説地址。可是直到現在他們也未執行退款流程。
《消法》第49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 要求 增加賠償其受到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或接受服務費用的一倍。”
根據國家工商局發佈的《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的規定,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時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於欺詐消費者行為,消費者可以要求雙倍賠償(即買一賠二)
我要求店家雙倍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