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在11月14日下單在京東商城波司登專賣店買了一件羽絨服,按照京東商城的承諾,第三方商家的發貨時間最遲不超過四十八小時,我的17日也就是七十二小時左右的時候聯絡京東客服催促其發貨,客服解釋由於雙十一,所以有延誤,希望諒解並保證催促儘快發貨.在18日也就是離京東商城承諾最遲發貨時間四十八小時的雙倍時間,我發現的要購買的貨物已標為無貨,就再次聯絡客服(只能聯絡到京東客服,聯絡不到商家客服),京東客服查了後告訴我有大量庫存,並保證會忙催促發貨. 可我發貨商城一直沒發貨,並在後來好不容易聯絡上商家客服,商家客服告訴我沒有貨,要求我撤單.我是來買貨的,不是來玩的,既然下訂單的時候有貨,為什麼不給我發貨,是不是發貨後來下訂單的人,京東客服查了有大量庫存又是怎麼回事,總之這件事我很不能理解.太不把我們顧客當回事,太不把商業誠信當回事.既然我的訂單已經生成,並收取了我的訂金,那麼購銷合同也就生效,他們這種行為也就違反了合同,我現請求315督促京東和商家按照消費者保護法賠償我的損失並儘快發貨. 謝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