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于2013年11月5日購入小米3手機一部,由於本人疏忽將預留電話留錯,隨後申請更改,客服人員要求提供交易截屏及身份證件,告知所發送郵箱地址,未核對回訪手機號碼,隨後便將所需材料發入其郵箱當中,次日中午11時30分接到小米客服電話要求再提供網銀付款截屏,本人于11時43分將截屏發至其郵箱,截止11月11日晚19時未接到其客服電話,7日曾致電客服人員聲明,所留姓名、地址均正確,電話不改也行,別耽誤發貨就行,9日致電客服投訴電話才知道訂單已被凍結,無法發貨,(我事先已聲明電話不改也行,別影響正常發貨)客服表示她會催促二線人員,5日至11日共撥打客服電話26次,客服只表示會催促處理,處理時間不詳.(我要投訴的內容就是其工作人員不應在未告知客戶的前提下將訂單凍結,且小米公司只留一客服電話,每次撥打只是推諉説儘快聯絡,從提供全小米公司所要材料已5天時間,無論資料合格否,都應告知客戶,而我6日下午後從未接到小米公司的客服電話)本人認為小米公司已經收到貨款,在未告知客戶的情況下即將訂單凍結(即無理由不付貨)涉嫌欺詐行為,希望有關部門能夠依法處理,一個普通的消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