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HTC太原售後
投訴內容: 手機是2013、3、10購買。8月發現屏上有色差。拿去HTC凱特通信維修。在質保欺免費換屏。到時間去拿又勸我們沒必要換。我堅持換。換了之後手機就不能接電話。並且發現換了一個爛屏。情節惡劣,欺騙消費者。本來還能用的手機維修之後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