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號我在京東花2699買金立e6手機,參加曬單贏免單活動,頁面寫明26號公佈中獎名單,後來沒有任何通知無故延遲公佈時間。我怕活動有貓膩,手機我女兒不喜歡。27號去申請退貨
28號金立公佈中獎名單我中獎了,我去取消退貨申請。可是30號,金立在頁面上取消我的中獎資格。説我不符合規則。我聯絡客服,她説因為我退貨了。我説曾經申請過退貨,後來取消了。客服的回答是去查查看,過兩天問她,説我曾經申請過退貨,就是不符合頁面上的【購買後7天后不退款】。請問這個7天不退款和我曾經申請退貨,後來取消了是一樣嗎。現在手機在我手上,沒有退貨
和客服溝通了幾次,一直就是這樣説。我找京東客服投訴,叫我提供一系列的證據後。最後給我的回復卻變成因為我曬單的照片裏面沒有把手機的包裝拆開,不符合曬單照片要有實物。請問沒拆包裝的手機是不是京東買的實物手機。如果曬單不符合規則,那就不應該在抽獎的名單裏,更不可能出現中獎公佈名單上,28號公佈的名單説明金立是認可我的曬單是符合規定。現在他們以這些牽強理由取消我中獎的資格,不給與我獎勵。請問我該怎麼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