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在9月2日對比多家主流網站後在新蛋網購買了三星S4 ZOOM手機(訂單號16096032),但9月5日拿到産品後發現新蛋網價格為2599元,由於圓通快遞包裹單號V067623018根本非本人簽收,經了解實際送貨簽收時間為9月5日上午11點左右,而非9月4日簽收,簽收人也非收貨單位的人員,根據新蛋網保價政策,至使我無法價保,損失800元。
根據《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約定,快遞企業應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對於網絡購物,企業應當與寄件人明確投遞驗收權利義務,提供符合約定的驗收服務,驗收無異議後,由收件人簽字確認。
所以要求新蛋網賠償本人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