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投拆櫻花燃氣熱水器與櫻花灶具、我是2013年五月份裝修的房子、然後5月底去的商場買的櫻花産品、共三樣、還有一樣是油煙機。産品總共使用了十三天、維修了三次、其中一次説是更換了熱水器的主板、産品的原因是水要麼是冷水、要麼水的溫度達到70度。而我設的是39度啊。灶具的問題是一個開關可以用、一個開關打不著火。我就想總共買了三件商品、就壞了二件。這是一個什麼廠家、一個什麼質量。政府部門對産品質量監管跑哪去了。就這樣的一個廠家怎麼還讓他在生産。為什麼不去查處他、關閉了他。一反映問題。售後服務就會説我們上報。這是幹什麼啊,他上報到哪、是上報國務院嗎。就這樣的企業、國家怎麼會讓他們在此。希望這能引起有關部門與此不怎麼樣的廠家的重視。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