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購機日期2013-02-20,諾基亞620,購于濟寧九龍家店,當時售貨人員介紹説,是0返修率的機器
機器掉落時間2013-03-06
諾基亞620,偶然失手落地,是柏油馬路,撿手機時,沒有發現地上有尖銳石塊,結果仍然是屏幕整個碎屏成玻璃網狀。而且側邊的包邊也出現坑點。所以自然,機器觸屏沒有反應。非常無語~
還是得用啊,而且不修就成了廢品,於是遭遇售後-------
首先説,沒有原裝屏,要申請
於是第二天電話---之
第1次 回復説:如果返廠的話,報價580,我説考慮一下
第2次 客服説,申請下來原廠觸屏了,我説有什麼單據能證明這個屏是原裝的麼?説沒有證明。我説那麼返廠呢?返廠有證明麼?比如運單號碼?否則我如何知道是返廠修的?客服的回答是,大概也不行。
但是,不修,就要成廢品。也就是説1990完全報廢,於是,再次追問,在當地拿了配件修,多少錢,客服報價580;注意之前她説是返廠580。我説返廠呢?所廠家會報價,會比這個價格高。
我再次無語,客服報價前後不一致。
我該相信什麼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