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朋友於2012年10月8,9日左右從廣東給本人寄了三樣好幾百塊前的化粧品,一直到14號快遞員才送過來,然後快遞員還説這個東西好像前幾天就到了,不知道怎麼沒叫送,於是我打開發現只有一樣東西於是又叫快遞員來拿拒絕收貨,後來快遞員還告訴我説其實快遞的袋子上面還有破的地方用透明膠粘起來了,我這才發現,果真如此,後來等著他們處理,又過了兩天,也就是今天我打湖南區的快遞公司問處理的怎麼樣了,後來客服告訴我説這個件到達長沙的時候只有零點及克也就是只有一個東西,後來問始發地的申通快遞公司説還要不要送,他們説要送,於是不負責任的送了過來直到我簽收才發現丟了。湖南區的説不關他們的事,叫我找始發地公司處理。於是叫朋友打始發地公司的電話他們客服問了相關情況,後來打電話告訴我朋友説東西運輸途中碎了,他們只負責丟不負責碎,叫聯絡業務員,打業務員電話不接,這明顯的是在推卸責任,居然説只負責丟,更何況其中那個不見的一個東西是軟管的精華液,都有紙盒包裝的,這樣子的也可以碎?為了推卸責任就這樣説,真的太另人氣憤了,而且也不積極處理此事,本人以及朋友都收到嚴重的傷害,希望幫忙處理,還我們一個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