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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8月16日訊 今天上午,商務部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通報了2012年1-7月我國商務運行情況。沈丹陽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判斷幾大電商這場所謂的“價格戰”是否違法,需要有法律法規做依據。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判斷這場所謂的“價格戰”是否違法,是需要有法律法規做依據的。現在與降價促銷相關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呢?《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一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排擠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價格銷售商品。《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禁止具有市場額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而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不得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獨佔市場以低於成本價格傾銷商品,擾亂正常的生産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沈丹陽指出,大家可以通過這幾個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作出判斷,幾家電子商務公司的行為是否違法,是需要由相關執法單位,比如説價格主管部門、工商執法部門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主體來依法調查取證後方可作出判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