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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年1月1日起,我國預包裝食品的標簽將強制要求標示四種營養成分和能量含量值及其佔營養素參考值(NRV)的百分比,如食品配料含有或生産過程中使用了氫化和(或)部分氫化油脂,還應當標示反式脂肪(酸)含量。這是今天上午衛生部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局局長蘇志在衛生部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的。
今天上午10時,衛生部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專題就衛生部等8部門發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十二五”規劃》及《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介紹情況。
蘇志説,我國《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要求食品營養標簽要標示四種營養素,即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對其他營養成分標示、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等,該標準也做出了具體規定。
預包裝食品是指經預先定量包裝好或裝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費者直接提供的食品。蘇志解釋説,食品營養標簽是國際普遍採用的,世界衛生組織調查顯示,74.3%的國家有食品營養標簽管理法規。這項標準的公佈實施,標誌著我國全面推行食品營養標簽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