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資訊 >

汾酒遞申請書打響阻擊“第一槍”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8日 03: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茅臺申請“國酒茅臺”註冊商標通過初審一事引起同行的強烈不滿,昨天,汾酒集團就此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遞交商標異議申請書,同時質疑商標局違反《商標法》。

  汾酒以行動阻擊茅臺

  “我們今天上午在商標局受理大廳遞交了商標異議申請書。”汾酒集團文化發展中心主任柳靜安週一表示,汾酒集團請求商標局對4個被異議商標——“國酒茅臺”不予核準註冊,“每個商標需交付異議費1000元,我們一共交了4000元。”

  此前,國家工商總局官網7月20日公佈的商標初審公告顯示,貴州茅臺申請的4個“國酒茅臺”商標通過初審,申請日期為2010年6月9日。根據《商標法》規定,貴州茅臺要想最終拿下“國酒茅臺”商標,還需經過3個月的公示期。公示期間,任何個人和企業都可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據了解,汾酒集團是第一個站出來以行動阻擊茅臺申請國酒商標的酒企,這也是汾酒集團近年來第三次公開炮轟茅臺。柳靜安表示,以前汾酒對茅臺的質疑不過是想還原歷史事實,而現在汾酒則是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我們正在聯絡其他白酒同行,下一步大家將聯手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國酒”商標能否獨佔

  汾酒集團法務部部長劉吉功表示,按照通常理解,“國酒”有這樣的含義:代表或象徵國家的酒、一國之內最好的酒。

  “貴州茅臺申請的‘國酒茅臺’商標指定使用範圍非常寬泛,包括葡萄酒、果酒等33個品類。儘管茅臺生産的個別白酒産品具有較高的市場知名度,但不能由此認定他們在葡萄酒、果酒等方面已達到‘代表或象徵國家的酒、一國之內最好的酒’的水平。”柳靜安表示,如果“國酒茅臺”商標獲得註冊,無疑誇大了茅臺的品質,會誤導消費者。

  柳靜安表示,酒類市場是競爭十分激烈的市場,因此“國酒”商標不應被某一個酒企獨佔,否則將對其他名酒生産企業構成不正當競爭。

  “事實上,貴州茅臺此前曾多次向商標局提出過類似申請,均被依法駁回。”劉吉功稱:“令人費解的是,此次申請卻通過了初審,難道《商標法》沒有法律效力了?”

  記者週一致電茅臺酒股份公司副總經理杜光義,對方表示無法對“國酒茅臺”商標一事作出回應,“這個事情跟企業沒關係,國家怎麼定,我們怎麼辦。”

  據《京華時報》

熱詞:

  • 國酒茅臺
  • 汾酒集團
  • 第一槍
  • 被異議商標
  • 國酒
  • 商標法
  • 貴州茅臺
  • 京華時報
  • 申請書
  • 商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