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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私宰病死豬被曝用甲醛保鮮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7日 13: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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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新區黑屠宰窩點制售病死豬肉案一度引發社會各界關注,近日,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對此案審查終結,以涉嫌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等罪名對私宰點老闆鐘某及其夥計共10人提起公訴。 與此同時,由該案牽出的光明新區光明街道執法人員潘某、卜某涉嫌瀆職犯罪案件也被寶安區人民檢察院以食品監管失職罪、受賄罪提起公訴。

  私宰病死豬4年營業額逾百萬元

  根據寶安檢察院審查,2008年6月,茂名男子鐘某在光明新區光明街道木墩村,以每月150元的價格租用空房經營私宰病、死豬的屠宰場,除了自行收購、屠宰並加工病、死豬外,還為他人提供病、死豬的屠宰場地並收取場地費。

  經營過程中,鐘某先後認識了陳某等9人並開始了經營病、死豬的收購、屠宰、加工及銷售生意。為了招攬生意,鐘某製作了印有“興旺肉料凍品廠”和“高價收購淘汰母豬、公豬、病豬、殘豬、死豬和各種病豬”等字樣的小廣告到周邊養豬場到處派發。從2008年6月至2012年4月,該私宰場的營業額達百萬餘元。

  由於病死豬肉很快就會腐爛,鐘某及其夥計便在屠宰病、死豬的加工過程中使用甲醛、亞硝酸鈉、碳酸鈉、氯化鈉對所屠宰的病、死豬肉進行保鮮和防腐。經過檢測,鐘某宰殺的死豬肉檢驗出大腸菌群超標、口蹄疫病毒、圓環病毒、高致病性藍耳病病毒。

  籠絡執法人員做“保護傘”

  在近四年的經營中,鐘某的私宰點多次被人舉報,卻次次“化險為夷”,並越做越大,這離不開光明新區光明執法隊的執法人員潘某、張某、卜某等人的“關照”。

  2010年11月,光明執法隊查處了鐘某地處街道南片區的私宰場。事後,鐘某找到時任執法隊南片隊隊長潘某説情,要其給予關照,並承諾感謝他。潘某很快同意,多次暗示下屬人員張某、卜某對其關照。

  潘某在履行職務查處私設屠宰場和非法屠宰禽畜的過程中,先後多次接受鐘某的吃請,並四次收受好處費共計9000元。 2011年11月,卜某接替張某負責協助隊長潘某查處街道南片區非法私宰等工作,張某便把鐘某介紹給卜某認識。卜某同意關照,並和鐘某談好按每月2000元的標準支付好處費。隨後,卜某先後四次參與查處鐘某私宰點行動,並在每次行動前給其通風報信,使鐘某逃避查處並將正在屠宰的死、病、殘豬轉移。

熱詞:

  • 鐘某
  • 病死豬肉
  • 保鮮
  • 提起公訴
  • 2008年
  • 人民檢察院
  • 公豬
  • 母豬
  • 口蹄疫病毒
  • 亞硝酸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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