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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深圳5月6日電(記者周璇、通訊員汪林豐)針對多家媒體曾連續報道並引起廣泛關注的光明“死豬肉”事件,2012年4月21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公佈: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已于2012年4月21日分別對光明新區光明執法隊工作人員潘某等三人,以涉嫌食品監管瀆職罪立案偵查,並採取了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半個月過去了,目前此案進展如何?該“死豬肉”私宰點為何能“頑強”生存數年並越做越大?執法人員與私宰點老闆又存在多少瓜葛?近日,記者就這些問題採訪了深圳市人民檢察院。
三名執法人員被逮捕 檢方另挖出重要案件線索
深圳市檢察院反瀆局賴仲偉局長告訴記者,反瀆局的主要工作職責是查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侵權犯罪行為,而涉及食品安全領域的瀆職犯罪歷來是深圳反瀆系統查辦的重點。“2011年全省檢察機關共查辦食品安全領域瀆職犯罪16件16人,其中12件12人是我們深圳反瀆系統查辦的。”賴仲偉局長介紹説,“2011年5月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增設了一條‘食品監管瀆職罪’,這對我們反瀆系統工作人員而言,打擊食品監管領域的瀆職犯罪,用四個字形容,就是‘重任在肩’。”
4月18、19日,多家媒體報道了“光明私宰點日産萬斤死豬肉”的新聞,有過成功查辦類似案件經驗的反瀆局辦案人員,敏銳地感覺到裏面可能有公務人員涉嫌瀆職犯罪,立即蒐集新聞線索形成書面彙報,並展開摸查。
4月20日,光明新區紀委將涉案的光明新區光明執法隊工作人員潘某、張某、卜某等三人移送檢察機關,經過檢察院辦案人員的突審,案件又取得重大突破。第二天,潘某等三人被檢察機關正式立案偵查,並被刑拘。
根據自偵案件逮捕權上提一級的規定,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批准,5月4日,深圳市檢察院對潘某、卜某宣佈逮捕;經深圳市檢察院批准,寶安區檢察院對張某宣佈逮捕。
檢方還透露,在查辦潘某等人食品監管瀆職罪系列案中,另挖出光明執法隊林某、張某、謝某等人涉嫌受賄、瀆職等重要犯罪線索。經深圳市檢察院交辦,目前,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已立案查辦職務犯罪案件4件4人。
據悉,去年針對媒體報道的光明新區公明海發醬料廠大量生産假冒偽劣醬油、醋、料酒等食品的新聞,即是由深圳市檢察院反瀆局為主力,一舉查辦了光明市場監管人員宋某食品監管瀆職罪等5件5人,在社會上引起了巨大反響。
檢方公佈案件細節 私宰點老闆稱自己也不吃死豬肉
鐘某的私宰點到底生産了多少死豬肉?又流向了哪?這是深圳市民普遍關心的問題,記者也向辦案人員進行了求證。
根據鐘某本人的供述,其私宰點2008年就已存在,不過當時規模並不大;2010年,隨著豬肉價格的上漲、私宰豬肉的利潤大增,鐘某的私宰點於是也越做越大。“這個黑窩點,私宰的不全是死豬,按鐘某本人的説法,還有很多是得了各種病的病豬,有的病得快死了,以及存在缺陷而長不大、斷腿等殘豬,都是他從附近一帶豬場收購來的。屠宰後為了保鮮,鐘某還經常加入一些福爾馬林等化學用劑。”
辦案人員介紹説,由於鐘某的私宰窩點規模越做越大,後來其他一些不法商販也將病豬、死豬等拉過來屠宰,鐘某賺個場地費。
那麼這個私宰點到底日産多少死豬肉、病豬肉?根據鐘某的供述,他自己每天私宰病豬、死豬、殘豬大概有十幾頭;其他不法商販拉過來的病死豬等,一般每天有十幾、二十頭左右。那麼,按鐘某本人的供述,其私宰點日産約七、八千斤病豬、死豬肉。可想而知,從2008年至今,共有多少病豬、死豬肉從這個私宰點流向了普通百姓的餐桌。
目前,鐘某對私宰病豬、死豬、殘豬的事實供認不諱,並稱其中大部分都流向了菜市場、小飯館和工廠飯堂等,“還有一些拉到了深圳周邊地區,製成了臘肉向各地銷售。”檢方表示,對於鐘某供述的私宰點的産量以及病死豬肉的具體流向,目前仍在進一步核查之中。
“這麼贓亂差的環境,私宰了這麼多病豬、死豬、殘豬,你還有沒有良心!這些豬肉你自己會不會吃?”辦案檢察官曾怒斥過鐘某,鐘某低頭回答説:“我自己是肯定不會吃。”
施以小恩小惠 執法人員變身“保護傘”
據了解,鐘某的私宰點曾多次被人舉報,執法人員也先後來檢查過十一次之多,但該私宰點卻能“頑強”地越做越大,這其中,身為光明新區光明執法隊執法人員的潘某、張某和卜某,可謂“功不可沒”。
光明執法隊分南片隊、北片隊兩隊,潘某作為南片隊隊長,統轄南片五個社區,包括鐘某私宰點藏身的東周社區。去年11月之前,張某為東周社區的執法班長,11月後輪換由卜某為班長。
據鐘某供述,自2010年其私宰點被執法隊查處後,他開始尋求執法人員“庇護”,經常請南片隊隊長潘某、社區班長張某吃個飯、送點禮品,過年過節還經常要遞個“紅包”意思一下。其中僅隊長潘某,一年多來便先後收受鐘某“紅包”人民幣9000元。去年11月,社區執法班長由張某變更為卜某,張某還特地將鐘某及其私宰點介紹給卜某,於是身為執法班長的卜某,每月都會來索取2000元的“保護費”。
收到小恩小惠的執法人員,也挺為鐘某“賣力”。每次鐘某的私宰點被人舉報、或遇到執法檢查,執法人員都會提前半小時左右“通知”鐘某。執法隊的辦公地點與鐘某的私宰點約有半個小時車程,於是每次鐘某都能將病豬、死豬肉等及時轉移走。執法隊員趕到後,象徵性的把燒水的鍋砸掉便空手而回。就這樣,鐘某的私宰點一次又一次躲過了所謂“檢查”,順利地越做越大。
更有甚者,今年4月10日,鐘某的私宰點被市場監管部門查獲,現場查扣24片豬肉(12頭豬),並通知執法隊人員到場,移交給執法隊人員。按流程,這批查扣的病死豬肉應做無害化處理。鐘某打電話問潘這批豬肉怎麼處理?潘某答要丟進魚塘喂魚,於是鐘某趕緊提供了自己魚塘的地址,讓執法隊將查扣的豬肉丟進該魚塘,等執法人員一走,鐘某趕緊將丟進魚塘的病死豬肉撈起來拉走銷售。
一念之差 一墻之隔
目前被逮捕的三名執法人員中,張某、卜某都是臨聘人員,而隊長潘某卻是正式在編的公務員。“潘某涉嫌犯罪讓人尤為痛心,80後的他出身於內地幹部家庭,受過良好教育,大學畢業後順利考進了深圳公務員隊伍,又很快提了隊長(副科長),從小到大他一直都是父母眼中的驕傲、親友羨慕的對象。在審訊中我們也明顯感覺到他説話很幹練、思維很清晰,應該説,其能力和素質都是不錯的。”辦案檢察官談及此很有感慨,“這樣的一個年輕幹部,卻沒有好好把握自己,法律意識不強,因小恩小惠不認真履行查處職能,造成這個私宰點長期存在,引發惡劣的社會影響並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他本人也觸碰了瀆職犯罪底線而進了看守所,讓人確實覺得既可氣又可惜。”
辦案檢察官還告訴記者,潘某曾供述在一次提拔正科的競爭上崗中,筆試排第一的他卻最後落選,這使他的人生觀發生扭曲。“一念之差,就是一墻之隔,現在身陷囹圄自然也是非常悔恨,特別是談及他一歲多的小孩時,潘某每次都泣不成聲。”
在辦案檢察官的辦公室,記者看到潘某寫的《悔過書》中的一段:“(我)主觀上對查處取締私宰點重視不足,敏感性不夠,特別是收受了鐘某的小恩小惠後,導致本應該徹底取締的私宰點,一直沒有徹底取締。這不僅嚴重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而且也讓部分群眾身心健康受到損害,我對此深感內疚和後悔。但是既然事情已經發生,我也應該為之承擔責任,同時,也對其他的基層執法人員做出警示。”
在採訪中,記者也感受到,其實公務員也面臨著很多壓力,除了工作壓力之外,還有職業出路的壓力。尤其是年輕公務員分不到房子的,生活上又面臨著高房價高物價等壓力,一旦被不良風氣所侵蝕、不法商販所誘使,則容易發生價值觀的蛻變,一念之差而滑向犯罪的邊緣,不僅會害了群眾,也會害了自己及家人。承辦檢察官呼籲,“營造廉潔自律、依法行政的大環境非常重要,特別是個別基層工作人員存在收受個小‘紅包’替人消災的風氣,必須從根本上予以扭轉並杜絕。另外,對公務員面臨的問題也應予以正視和引導,畢竟,我們都希望看到的是一支廉潔上進、群眾受益的公務員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