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日前公佈,應該説員工持股計劃可一定程度完善公司治理。員工不僅可以獲得工薪收入,分享資本利得,而且能夠及時了解公司發展動態及最新消息,利益也與公司發展緊密關聯,促使職工重視企業發展,由此形成員工對高管或大股東內嵌式的監督與約束。
但推動員工持股計劃,卻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若按《意見稿》實行將很難推動。
首先,如何讓員工自願參與持股計劃。按《意見稿》,根據員工自願,將應付員工工資、獎金等現金薪酬的一部分委託資産管理機構管理,所購股票持股期限不少於36個月。但員工與其花錢雇人購買還不如自己在市場買,這樣股票既沒有鎖定期,還可省下委託費用。
筆者建議,對民營資本佔主導的上市公司而言,由於大股東可以自己作主,在計劃執行初期不妨為員工持股計劃提供力所能及的補貼。比如,員工持股計劃每買10股,大股東無償補貼1股。按《意見稿》,員工持股計劃持股總數不超股本總額的10%,由此,大股東補貼不超過1%持股,完全承受得起,大股東的付出完全可從公司凝聚力的提升中得到回報;而員工要享受這份補貼,必須在公司工作相當長時間,否則補貼份額仍留在相關賬戶裏。
其次,員工持股計劃需要量化到職工個人賬戶。員工持股計劃可能需要多次實行,每次買股成本也不一樣,且員工每年都可能有進出。因此,儘管員工持股計劃是由資産管理機構管理的一個整體,但其實質或許相當於信託基金,其持股必須量化到每一個職工個人,如此才能合理劃分各個職工的權益份額,這需要在《意見稿》中進一步予以明確完善。完善了上述規定,顯然,對於員工持股計劃持股所帶來的股利以及投票權,理應由員工按比例來分享。比如,員工可以按其個人賬戶的股份數額行使投票權,持股計劃的受託管理人(比如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員工的意見,真實反映所有員工意見,無論是投票贊成、反對還是棄權。
其三,要高度關注員工利益保護問題。按《意見稿》,即使實行員工持股計劃,也不代表公司大股東、高管就與職工利益方向完全一致。
對於A股市場一些股價遠高於其真實價值的股票而言,一方面大股東持股源源不斷在市場減持,另一方面如果推動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在實際操作中很有可能演變為違背職工意願強迫參與、成為股票攤派。為此最好在《意見稿》中明確,哪些上市公司有資格實行員工持股計劃。筆者認為,真正有資格執行員工持股計劃的,應該是經營效益尚可、而且員工薪金較高的公司。
其四,要防止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比如,要防止上市公司通過盈餘管理,員工持股計劃想買股時就將公司收益調整得比較低,需要出貨時就調整到績優。
總之,想讓員工持股計劃發揮作用,必須要完善相關細則,要有配套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