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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就機動車限購限行措施向公眾徵求意見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3日 11: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西部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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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緩解城市交通擁堵,西安市出臺了不少措施,而更嚴厲的措施也正在醞釀之中。

  西安市政府正在審查的《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第二章第七條規定:“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對機動車實行總量控制和制定車輛限行措施”,也就是説,西安市將來有可能對機動車實施限購限行政策。對此,很多市民表示支持。

  市民:我覺得路上的車輛少了,交通擁堵自然會有所緩解。

  市民:我雖然有車,但如果能少開幾天也不會介意,因為能為緩堵出一份力。

  不過也有市民對可能實施的機動車限購限行表示擔憂。

  市民:我現在還沒車,就怕到時候限購限行,這樣買車有可能多掏一筆錢,使用效率也會降低。

  專家建議西安嘗試區域限行

  為了緩解交通擁堵,國內很多城市已經開始實行限購限行措施。上海最先通過拍賣號牌的方式限制機動車增長,而北京則通過“搖號”來分配機動車購買權,同時按車牌尾號實施限行。西安市這次只是提出了限購限行的政策意向,具體的實施細則並沒有出臺。不過有專家表示,西安市交通擁堵的區域性和時段性比較強,所以限購限行應該有自己的特點。

  專家:我覺得西安市現在還不到實施限購限行的時候,這樣的措施有點硬,應該在局部區域比如南二環和鐘樓實施限行。

  專家同時表示,硬性限制車輛的購買和使用只是無奈之舉,還應該通過發展公共交通、制定並引導科學良好的交通秩序等手段,從根本上解決出行難的問題。

  西安市就交通安全條例徵求意見

  城市緩堵應該多管齊下,我們再來看看《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中的其他內容。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徵求意見稿》共有八章八十九條,目前已在網上全文公佈。

  其中第十條規定:“禁止對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擅自變更燃料動力裝置,否則不得在道路上行駛。”

  第十一條規定:“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在交管部門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而且應懸挂非機動車號牌和攜帶非機動車行駛登記證。”

  第四十六條規定:“行人在車行道上不得攔車、帶路或者從事兜售、發送物品等妨礙交通安全的活動。”

  第四十八條規定:“實習期間的機動車駕駛人,應在機動車上按規定懸挂實習標誌;不得在快車道上行駛。”

  第四十九條規定:“嚴禁使用摩托車、電動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人力三輪車等交通工具從事非法營運活動。”

  這次公開徵求意見的時間為8月1號到8月15號,市民可以通過寫信、發送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反映意見。市政府法制辦還將在近期召開《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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