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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今年5月9日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就已經做出終局裁決,表示廣藥集團擁有王老吉涼茶秘方的獨家使用權和經營權,但是兩個多月來,廣藥集團與加多寶關於王老吉商標引發的種種糾紛依然是不絕於耳。
8月2日,在廣藥集團舉行的王老吉維權進展視頻新聞發佈會上,廣東明境律師事務所律師唐耀軍介紹稱,2000年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所簽訂的商標合同中明確註明授權鴻道集團生産紅色罐裝和紅色瓶裝的王老吉涼茶,“從該約定的條款中可以看出,紅色罐裝涼茶原本就屬廣藥集團所有。仲裁委和法院均支持廣藥集團贏得官司,那麼廣藥集團收回授權,自然收回紅罐王老吉和紅瓶王老吉的生産經營權。難道授權時授予的是紅罐,收回時卻成了別的顏色嗎?”
唐律師補充説,更為重要的是,創立於1828年的王老吉品牌經過100多年的發展,其王老吉涼茶早已經是知名商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知名商品擁有特有的裝潢權,該裝潢屬於知名商品的合法經營者,並可隨商品在不同的合法經營者之間轉移。紅罐王老吉涼茶是王老吉涼茶産品的一種,廣藥集團之前授權給鴻道集團生産紅罐王老吉,也將裝潢權授予了鴻道,在廣藥集團收回紅罐王老吉的經營權之後,其裝潢權就轉移回到廣藥集團手中。
“知名商品才有裝潢權,雙面加多寶涼茶才誕生幾個月,其不是知名商品,不能擁有特有的裝潢權。因此其採用和紅罐王老吉相似的包裝,嚴重侵犯了廣藥集團的權利。”廣東明境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洪波指出。據悉,廣藥集團7月份已經提起訴訟,狀告雙面加多寶侵犯紅罐王老吉裝潢權已經獲得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廣藥集團已經向各級工商部門投訴雙面加多寶侵權。
就王老吉的裝潢權問題,劉洪波律師還介紹了幾位專家的意見。來自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廣良,資深商標律師、北京市律師協會商標專業委員會主任馬翔,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法教授馮曉青,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廣東民商法學會會長周林彬,華南理工大學知識産權學院教授、廣東知識産權法學會副會長關永宏,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廣東知識産權法學會副會長黃麗萍等多位律師聯合發表意見,認定王老吉涼茶知名商品特有的紅罐和紅瓶包裝裝潢權自始至終都屬於廣藥集團,加多寶繼續使用紅罐包裝侵犯了廣藥集團的權利,屬於嚴重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知名商品與其裝潢權是皮與毛的關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談及近日加多寶鋪天蓋地的紅罐涼茶更名等廣告、軟文等宣傳行為,劉洪波律師明確表示,“皆屬於造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