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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安全氣囊系統故障影響,現代汽車近日在北美地區召回22萬輛聖達菲SUV和索納塔轎車,但在中國熱銷的這兩款汽車,卻不在此次召回之列。
針對聖達菲SUV,現代汽車中國區域相關負責人對媒體表示,進口到中國的新勝達取消了該項安全配置,所以並不涉及召回問題。
而對於索納塔,北京現代方面回應稱,“中國市場銷售的索納塔已完全國産化,側氣囊及其相關部件與本次召回的美版索納塔是由不同的配件供應商生産的,並且在設計、工藝等方面完全不同,因此,北京現代相關産品並不存在此類問題。”
據記者了解,這已經不是現代起亞集團第一次針對安全氣囊問題召回,自2011年起,現代汽車集團因安全氣囊和氣囊傳感器缺陷問題在美國已實施了四次召回,涉及50萬輛汽車,主要産品包括伊蘭特、索蘭托等。
但在中國,現代起亞在2011年僅召回三批次8萬輛車,其中90%左右是因為使用了錦湖問題輪胎,並未因安全氣囊缺陷召回。
一位不願具名的消費維權專家向《證券日報》記者介紹,雖然目前並沒有確定中國市場的産品是否存在跟北美地區一樣的問題,但在中國,現代汽車撞擊時安全氣囊不能打開的事例已經不少,顯然已經不是個案。“然而,包括現代、豐田、沃爾沃等多家車企的大型召回事件,均沒有包含中國市場,這足以體現外資企業對中國消費者的‘區別待遇’。”
與之相比,目前更重要的是我國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的缺失。如2006年4月,國家出臺了3項涉及安全氣囊零部件的推薦性國家標準,但它僅規定了單獨某一零部件的試驗方法,屬於裝配前的試驗標準,而不是整個安全氣囊集成系統的評價標準,它並不能作為判定氣囊製造質量是否合格、氣囊與具體車型是否相匹配的依據,更不能作為判定事故發生後安全氣囊是否應該打開的依據,而美國、歐洲、日本卻早已有相應的立法。
除具體領域外,我國的關於汽車召回的法律法規尚不健全,《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即汽車“三包”規定)至今尚未出臺,消費者維權難有法律可依。